燕麦科技(68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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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68831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3 21:20
会议与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2] - 《2024年年度报告》等多个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6][7][9]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多个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10][16][17] 激励计划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60元/股调整为9.02元/股[18] - 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20] - 2022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02名激励对象归属75.228万股[21] - 2023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8名激励对象归属127.5万股[21]
燕麦科技(6883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3 21:19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2] -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14:30以现场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37]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7][10][13][14][2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等多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8][1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5票回避[1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4票同意,1票回避[12]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2票回避[22] 激励计划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60元/股调整为9.02元/股[33] -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35]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02名激励对象归属75.228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8名激励对象归属127.5万股限制性股票[36]
燕麦科技(68831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23 21:19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净利润96,306,101元[3] - 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380,686,023.21元[3] - 最近三年累计营收1,142,372,823.17元[5] 分红情况 - 每10股派现5元(含税)[2] - 拟派现70,913,506元(含税),占比73.63%[4]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56,596,493.20元[5] 股本信息 - 2024年末总股本144,848,536股[4] -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3,021,524股[4] 研发投入 - 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300,301,346.82元,占比26.29%[5]
燕麦科技(688312) -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1:18
激励对象情况 - 3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2] - 1名激励对象离职后重新入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2] -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102名[2]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公司为102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归属[3] - 对应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75.228万股[3]
燕麦科技(688312)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4-23 21:18
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9.60元/股调整为9.02元/股[1] - 公司监事会同意该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11] 红利派发 - 2023年7月3日股权登记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后为0.1958元(含税)[7] - 2024年6月3日股权登记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后为0.3917元(含税)[8] 会议审议 - 2022 - 2025年多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5] 影响说明 - 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10]
燕麦科技(688312)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3 21:18
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5] - 激励对象由142人调为102人[7] 股票作废情况 - 合计作废43.172万股[8] - 因人员变动及绩效评估作废[7] 归属相关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11] - 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102人[8]
燕麦科技(688312)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04-23 21: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400万股,首次授予320万股占80%,预留授予80万股占20%[2] - 授予价格(调整后)为9.02元/股[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2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5人[2] 归属情况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75.228万股[3]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30%、30%、40%[4] - 激励对象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6]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6][7]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7] 会议决策 - 2022年9月8日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9月9日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1] - 2023年8月24日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2024年10月17日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2025年4月22日通过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股票及归属条件等议案[13] 实际业绩与归属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为49757.69万元,以2020 - 2022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增长率为36.31%[19] - 截至公告出具日,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因业绩未达标全部取消归属[15] - 2025年4月22日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10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5.228万股[16][17]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的142名激励对象中,3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离职后又入职[19] - 71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为"S"或"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31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9] 其他 - 102名其他激励对象获授数量264万股,可归属数量75.228万股,可归属数量占获授数量的比例为28.50%[23] - 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以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日为归属日[25] -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6]
燕麦科技(688312)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04-23 21:1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302.1524万股,首次授予255.00万股,预留授予47.1524万股[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61元[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8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7人[2][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3] 归属规则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均为两个归属期各50%[3] - 激励对象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4]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四档,可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80%、0%[5]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为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4] - 2024年营业收入49,757.69万元,较2023年增长率为52.20%;净利润9,630.61万元,较2023年增长率为40.46%[17] 归属情况 - 2025年4月22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10] - 1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股份127.50万股[1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总体归属比例为50%[17] - 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考核评级均为A以上,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18] - 本次归属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8日,归属数量127.50万股,归属人数18人,授予价格5.61元/股[23]
燕麦科技(688312) -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1:18
激励计划 - 拟归属激励对象为18名[2] - 对应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127.5万股[3]
燕麦科技(68831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3 21:12
目 录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 页 | | --- | --- | | 二、附件……………………………………………………………第 | 3-6 页 | |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 3 页 | |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 4 页 | |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 5-6 页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3-265 号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麦科技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燕麦 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