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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688312) - 燕麦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7-27 16:30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 ...
燕麦科技(688312) - 燕麦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7-27 16:30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 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560.0816万股的2.7472%。其 中,首次授予3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560.0816 万股的2.266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50%;预留授予7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560.0816万股的0.4808%,约占本次授予权 益总额的17.50%。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 ...
燕麦科技(688312) - 燕麦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7-27 16: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 |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股本总 | | --- | --- | --- | --- | --- | --- | | | | | (万股) | | 额比例 | |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邝先珍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4.8 | 1.2000% | 0.0330% | | 王虹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4.5 | 1.1250% | 0.0309%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71 | (合计 | 人) | 320.7 | 80.1750% | 2.2026%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 | | 330 | 82.5000% | 2.2665% | | 预留部分 | | | 70 | 17.5000% | 0.4808% | | 合计 | | | 400 | 100% | 2.7472% |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注:1、上述任 ...
燕麦科技(688312)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7 16:30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 释义 2 | | | --- | --- | | 律师声明 第一节 | 3 | | 第二节 正文 | 5 | | 一、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5 | | 二、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其合法合规性 | 6 | | 三、本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 | 17 | |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及其合法合规性 | 18 | |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 19 | | 六、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20 | | 七、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20 | | 八、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 20 | | | 九、结论性意见 | 21 | 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公司 | 指 |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燕麦科技(6883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7 16: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 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 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 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 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
燕麦科技(6883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 ...
燕麦科技(6883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 对外投资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 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 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 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 ...
燕麦科技(6883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 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 ...
燕麦科技(6883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 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 ...
燕麦科技(6883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7 16: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