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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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7: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2] 内部审计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末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或全体同意可口头通知并召开[2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表决方式为举手,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制作书面决议,出席委员签字确认[25][26]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2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6] - 由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27]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内容保密[27] 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9][30]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建龙微纳(68835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7:48
会议通知与召集 - 定期或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即时通知[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4] 会议出席与委托 - 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4] 会议决策与审议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会议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应按规定制作记录并签字确认[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6] 会议支持与保密 - 公司为会议提供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7]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7]
建龙微纳(6883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7:4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5]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管理职责 - 董事长主持、参加重大活动,可授权他人[8] - 董事会秘书组织开展多项工作[9] 股东与信息沟通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可网络直播[11] - 网站设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3] 活动安排 - 定期报告后举行分析师会议等,可网上直播[17] - 活动结束后每月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记录表[17] 沟通方式 - 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20]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22] 咨询电话 - 设专门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工作时间畅通[24] - 重大事件开通多部电话[24] - 定期报告公布号码,变更尽快公告[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 解释权归董事会[27]
建龙微纳(68835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8 17:45
决策事项 - 本次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未来3个月内触发也不修正[4] - 将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预定可使用时间延至2026年12月[5] 制度审议 -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7]
建龙微纳(688357)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8 17:45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5]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除权(息)和发放日26日[4][9] - 以100,058,481股为基数,每股派0.2元,共派20,011,696.20元[6][8]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持股时长及类型对应不同税负[11][12][13]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8 05:09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8名董事全部出席[2]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均获全票同意[3][5][7] 可转债转股价格决策 - 公司决定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因剩余存续期较长且股价未充分反映内在价值[3] - 当前转股价71.91元/股,触发修正条款的阈值为61.12元/股[33][39] - 未来三个月内即使再次触发条款亦不修正,下一观察期自2025年9月18日重启[39] 募投项目延期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原计划2025年6月完成[5] - 截至2025年5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13.01%,工程进度35.69%[42][45] - 延期主因包括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性、公司战略聚焦新兴领域及控制投资节奏[46][47] 公司战略与行业布局 - 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源等领域,推进"吸转催"战略转型[47][50] - 高硅分子筛产品应用于可持续航空燃料、废塑料资源化等绿色低碳领域,符合国家双碳政策[48][50] - 已完成15项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具备产业化技术储备[52]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修订22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等制度[7][29] - 调整内容主要涉及取消监事会架构后的条款更新,无实质性修订[8]
建龙微纳(688357)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6-18 17:46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7亿元,净额6.9005301887亿元[6]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91.49万元,投入比例13.01%,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35.69%[3][7]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910.71万元,投入比例79.08%,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85.61%[7] 项目进度 - 公司已完成10000吨成型分子筛生产线建设,其中6000吨已转固,4000吨正调试,16000吨分子筛原粉产能未建成[9] - 项目未建成的有年产4000吨高硅分子筛原粉生产线和年产12000吨分子筛原粉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13] 项目延期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原预计2025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调整后为2026年12月[8] - 预计到2025年6月,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能达计划金额50%[11] -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23] - 公司将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3] 技术成果 - 公司完成15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6] 项目意义 - 募投项目高硅分子筛应用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对高效、环保材料需求[11] - 项目紧密契合国家“双碳”等战略,具备政策导向性与战略必要性[21] - 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从材料制造商向技术服务商转型[13] 相关认可 - 公司在分子筛领域有扎实技术储备与验证成果,项目实施条件完备[21]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用途及规模变更,不损害股东利益[22] -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24]
建龙微纳: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19:25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转债剩余存续期较长且当前股价未充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决定未来3个月内不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1] - 全票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12月,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2] - 全票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2025年新《公司法》取消监事会架构,同步修订相关制度条款[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已通过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的章程修订,本次董事会据此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配套调整[2]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显示董事会决策高度一致[1][2][3][4] 项目进展 - 吸附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延期18个月,反映公司对产能建设节奏的审慎调整,延期不影响原定投资规模与实施主体[2]
建龙微纳: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7 19:25
防止资金占用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1] - 明确董事和高管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13][14]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资产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所持股份[22][23] 资金占用行为界定 -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形成的占用[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代偿债务、无偿拆借等8类行为[4][7] - 禁止下属公司以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商业汇票等9种方式向关联方输送资金[7] 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 关联交易需严格履行审议程序,明确结算期限防止变相财务资助[3][8] - 定期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12]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需签订协议并收取合理费用[10] 监督与追责体系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审部门定期检查,必要时引入中介机构意见[19][20] - 财务总监监控资金往来,发现侵占指令需拒绝并报告董事会[20] - 对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可提议罢免,违规担保需承担连带责任[26][27] 应急处置措施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21] - 控股股东未按期清偿则30日内申请股份变现偿还[23] - 董事会怠于履职时,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23]
建龙微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7 19:2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 [2] 独立董事定义与职责 - 独立董事指不兼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2]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三重作用 [3]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即时召开并记录说明 [4] - 允许通讯表决,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 - 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推举产生,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 [7] 决策权限范围 - 关联交易披露、承诺变更方案、收购防御措施等重大事项需经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8]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等,行使前三项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 [9][4] 会议记录与履职保障 - 会议记录需载明明确意见类型(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反对意见需说明理由 [10] - 公司需提供运营资料、实地考察支持,并承担专业机构聘请费用 [13][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 [12]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需及时修订 [15][16]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