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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科装备(68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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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耐科装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使相应权力。在此期间, 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其他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员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办法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负责薪酬监督的专门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详见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管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 员,包括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铜陵市耐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方式 发起设立;公司在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407007810593387。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500,000 股,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Nextool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铜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与独立判断职能,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况,影响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 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忠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
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8:4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 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是战略委员会的当然人 选;此外,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