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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7 19:31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公司不 ...
茂莱光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凌华
2024-03-27 19:31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凌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京茂莱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茂莱光学:茂莱光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7 19:31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 W[2024]E1028 号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元锡 公市 目 录 | 序号 | 容 内 | 页码 | | --- | --- | ---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11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元锡 机: 86 (510) 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 mail(@gztycpa.cn Wuxi. Iiangsu. China Tel: 86 (510) 68798988 Fax: 86 (510) 68567788 E-mail: mail@gztycpa.cn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茂莱光 ...
茂莱光学: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7 19:31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6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4]A142 号),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6,723,751.8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0,354,391.3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5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52,8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
茂莱光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3-27 19: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负责茂莱光学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 | |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 保荐机构已与茂莱光学签 | | | | 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 | | | 了双方在持续 ...
茂莱光学: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7 19:31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证天业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 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
茂莱光学: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2024-03-27 19:31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报告人:蔡建文、乐宏伟、邹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将我们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蔡建文先生、乐宏伟先生、邹华先生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蔡建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乐宏伟先生、董事邹 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召集人蔡建文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邹华先生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
茂莱光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事会(陆冬梅)
2024-03-27 19:31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陆冬梅为南京茂莱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茂莱光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事会(凌华)
2024-03-27 19:31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凌华为南京茂莱光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
茂莱光学: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乐宏伟)
2024-03-27 19:31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我因公司上市前担任独董且连续任职六年,于 2023 年 9 月任期届满离任。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凌华、陆冬梅、王云霞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简历情况 乐宏伟,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 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毕业。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 管理处科员、律师;1988 年 12 月至 1989 年 12 月,任江苏省盐都县北龙港镇镇 长助理;1990 年 1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 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律师;1994 年 2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室、稽查监察 部、资产保全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现任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及主任 律师、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泉峰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