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0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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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收盘上涨3.74%,最新市净率6.41,总市值46.95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3-26 16:28
文章核心观点 - 3月26日皇庭国际收盘上涨,介绍其市净率、总市值、资金流向等情况,并给出公司业务、产品服务及最新业绩,还对比了行业相关指标 [1][2] 公司情况 - 3月26日皇庭国际收盘3.88元,上涨3.74%,最新市净率6.41创17天以来新低,总市值46.95亿元 [1] - 3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2.21万元,近5日总体呈流入状态,5日共流入6667.87万元 [1] - 公司以商业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为主,主营业务有商业不动产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及配套服务业务 [1] - 主要产品及服务有商业运营服务、金融服务、融资租赁服务 [1] - 2024年三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亿元,同比-48.41%;净利润-261575350.07元,同比48.84%,销售毛利率59.88% [1] - 皇庭国际PE(TTM)为-5.35,PE(静)为-4.17,市净率6.41,总市值46.95亿 [2] 行业情况 - 行业平均PE(TTM)为55.65,PE(静)为53.61,市净率3.45,总市值49.51亿 [2] - 行业中值PE(TTM)为64.82,PE(静)为61.26,市净率2.18,总市值47.25亿 [2] - 还列举了群兴玩具、市北高新等多家公司的PE(TTM)、PE(静)、市净率和总市值情况 [2]
皇庭国际(000056) -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5-03-24 16:46
股份变动 - 2025年1月20 - 21日皇庭产控1000万A股公司股份拍卖,徐秀龙竞买成功[2] - 过户前皇庭产控持股191,126,900股,占比15.79%[2] - 过户后皇庭产控持股181,126,900股,占比14.97%[2] 股东持股 - 过户前皇庭产控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05,961,202股,占总股本25.28%[4][5] - 过户后皇庭产控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95,961,202股,占总股本24.46%[4][5] - 百利亚太等股东过户前后持股及占比不变[4][5]
皇庭国际(000056) -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2025-02-28 20: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2月7日审议通过转让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各不少于51%股权议案[3] - 2022年3月18日融发投资100%股权首次挂牌,参考价74.93亿元[4] - 2022年3月25日融发投资100%股权二次挂牌,参考价56.20亿元[4] - 2022年3月25日重庆皇庭珠宝广场100%股权挂牌,参考价7.65亿元[4] 其他新策略 - 2022年11月21日拟成立合伙企业收购融发投资[5] - 2023年4月26日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收到1000万元意向金[5] - 原计划60日内签债务重组协议未完成,期限延至2023年8月24日[6][7] - 债务重组和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及进度不确定[8]
皇庭国际(000056)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2-11 17:47
股价情况 - 公司A股股票2025年2月10 - 11日连续两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3] 资产交易 - 公司2023年4月26日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签《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债务重组和重大资产出售商谈未达成一致[6] 业绩预告 - 公司2025年1月18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报4月26日披露,截至公告日无需修正[9]
皇庭国际(000056) -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2025-01-27 00: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转让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各不少于51%股权[3] 交易进展 - 融发投资100%股权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参考价从74.93亿调至56.20亿[4] - 重庆皇庭珠宝广场100%股权挂牌,参考价7.65亿,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4] 合作情况 - 2023年4月26日与丰翰益港签《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收1000万意向金[5] - 原计划60日内签债务重组协议未完成,协议期限延至8月24日[6][7] - 公司与丰翰益港仍在商谈债务重组细节,交易实施及进度不确定[7][8]
皇庭国际(000056) -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2025-01-22 00:00
关于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产控") 持有的 1,000 万 A 股公司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用户姓名徐秀龙在此次网络拍卖中 竞买成功。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或冻结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皇庭产控持有公司股份 191,12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9%。若本次司法拍卖及过户完成,皇庭产控将持有公司股份 181,126,9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4.97%。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拍卖 ...
皇庭国际(000056)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7 20:20
净利润与亏损情况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68,000万元至5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12,674.91万元有所收窄[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55,000万元至3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64,466.17万元有所改善[3]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亏损0.60元/股至0.48元/股,较上年同期亏损0.98元/股有所减少[3] 财务费用与融资成本 - 公司2024年度财务费用金额约为6.3亿元,主要由于部分借款融资涉诉导致融资成本上升[7] 资产减值与公允价值变动 - 预计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公允价值减值损失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亿元[7] -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以客观反映财务状况[7] 主营业务发展 - 深圳皇庭广场2024年营收较去年有所增加,推动主营业务稳步发展[5]
皇庭国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1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9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皇庭中心 2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7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88,589,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486%。其中 A 股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7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0,505,300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7379%;B 股 ...
皇庭国际: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30 21:21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皇庭产 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产控")与陈焕忠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郑康豪先生,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3.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皇庭产控和股东陈焕忠先生 2021 年 12 月 30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 协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并确认,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 后不再续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
皇庭国际: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21:2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o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