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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0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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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26 18: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5月28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陆亿零叁佰柒拾捌万捌仟玖佰壹拾陆元整[8] - 公司总股本为1,603,788,91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4] - 公司住所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中环广场2号写字楼3A09房,邮编572000[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百货、纺织品、摩托车等销售及旅游管理服务等[12]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7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6]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9]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93]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属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属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 交易与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2][33]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5] - 董事会决定交易事项标准:资产总额占比10% - 50%、资产净额占比10% - 50%且超1000万元等[7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97][9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3,1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0,12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同前[123,124] - 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特定情形,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4]
凯撒旅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8:54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6日召开[1] - 12月7日发布会议通知,现场会议14:0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参会情况 - 现场3人代表448,315,696股,占比29.5035%[4] - 网络581人代表174,239,612股,占比11.4666%[4] - 中小投资者580人代表72,179,268股,占比4.7501%[5] 议案情况 - 审议4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6] - 议案以两种方式表决获通过[6] 会议合规 - 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8]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8]
凯撒旅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12-25 17:09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4-095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已 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2024 年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10,000 万元, 详情可见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5)。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近日,公司购买的两笔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已到期并 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 | 实际投资收 | | --- | --- | --- | ...
凯撒旅业: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20 16:32
控股股东变更 - 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为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 - 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1] 控股股东信息 - 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为叁亿元整,成立于2023年5月24日[1] - 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1 - 220[1] 影响说明 - 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持股变动,对公司经营无影响[2]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2]
凯撒旅业: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9 22:31
股份变动 -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总股本由803,000,258股增至1,604,894,716股(含1,105,800股库存股)[8] - 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634,002,018股占比39.53%,变动后273,022,106股占比17.02%[14] - 首发后限售股变动前634,000,000股占比39.53%,变动后273,020,088股占比17.02%[1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969,786,898股占比60.47%,变动后1,330,766,810股占比82.98%[14] - 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前后均为1,603,788,916股占比100.00%[14] 股份解除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60,97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22.51%[2][1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2][1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0名[12] 股东情况 - 青岛吉瑞佳和取得股份61,504,066股,持股比例3.83%[8] - 杭州鸿泽隆取得股份40,660,000股,持股比例2.54%[8] - 青岛泓创取得股份62,715,112股,持股比例3.91%[8] - 深圳创利取得股份30,314,720股,持股比例1.89%[8] - 海南狮舞取得股份35,297,871股,持股比例2.20%[8] - 多家股东锁定期自2023年12月21日起12个月,期间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11] - 深圳创利、海南狮舞、广州海纳自2023年12月21日起12个月放弃所获转让股份表决权[11] 重整相关 - 2023年12月8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801,894,458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约801,894,458股[7] - 转增股票中634,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占39.53%股权;财务投资人受让360,979,912股,占22.51%股权[7]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申请书、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15]
凯撒旅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12-19 22:31
股份变动 -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拟转增的801,894,458股股份全部完成转增,总股本由803,000,258股增至1,604,894,716股[10][11] - 2024年1月20日公司注销1,105,800股库存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7%,股份总数变为1,603,788,916股[11] 投资人相关 -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牵头财务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2] -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与10位财务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3] - 2023年12月21日10家财务投资人共取得360,979,912股转增股票[6][8] - 10家财务投资人股东承诺受让的转增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部分投资人声明放弃对应股份表决权12个月[12] 重整进展 - 2023年10月28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六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5] - 2023年12月22日公司管理人将679,658,848股转增股份过户至重整投资人、部分债权人证券账户[9] - 2023年12月29日三亚中院裁定确认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6] 限售股份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13]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60,979,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1%[14]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0名[15] - 青岛吉瑞佳和持有限售股61,504,066股,占比3.83%,本次全部上市流通[16] - 杭州鸿泽隆持有限售股40,660,000股,占比2.54%,本次全部上市流通[16]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34,002,018股,变动数为 - 360,979,912股,变动后为273,022,106股[17]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969,786,898股,变动数为360,979,912股,变动后为1,330,766,810股[17]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8] - 财务顾问对凯撒旅业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18]
凯撒旅业: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2024-12-18 19:34
诉讼涉案金额 - 公司及子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涉案金额1002.6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98%[1] - 广发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起诉状标的额为16410.15万元[8] - 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起诉状标的额为13160.92万元[8] - 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起诉状标的额为45862.89万元[9] - 美佳包机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包机合同纠纷案件起诉状标的额为22694.51万元[9]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等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起诉状标的额为30276.66万元[9] 诉讼进展 - 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案2024年3月27日第一次开庭,6月25日第二次开庭,待判决[9] - 美佳包机有限责任公司案原告2023年1月3日提交上诉通知书,暂未收到排期聆讯通知书[9]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等公司案2024年4月8日立案,已全部开庭,一审待判决[9] - 内蒙航食与海航系航空公司配餐款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1月28日立案,2024年11月2日二审判决,被告需偿还2350408.56元[10]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十二起案件已全部取得一审裁判文书,五起原告撤诉,二起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五起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五起案件已取得一审裁判文书,三起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一起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享有债权298771.29元,原告不服上诉待开庭,一起一审尚未开庭[11] 股权相关 - 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89.99%股权[8] - 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7199.9万股及孳息被裁定拍卖、变卖,后申请撤销执行、终结执行,法院已撤回拍卖[9]
凯撒旅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06 19:12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2]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批准[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的事项需审议[8]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批准[9]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审议通过[1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四种财务资助事项须提交审议[11] 股东大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17]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7]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方可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18] 股东大会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1] 股东大会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2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7] 股东大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由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等主持[31][35]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33] 股东大会决议相关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4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批准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0]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1] 其他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3]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作特别提示[54]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应尽快恢复召开或终止会议并及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54]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5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55] - 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并参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执行[57]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7]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7]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公司章程有同等法律效力[58]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修改,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59] - 文档涉及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相关内容[60]
凯撒旅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6 19: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会议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㈡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 开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4-090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㈠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㈧现场会议地点:凯撒旅游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富力江湾 T2 座 2405 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㈢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㈣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 9:25,9:30 ...
凯撒旅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2-06 19:12
人员任职 - 兼任总经理或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6]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例行每周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14] - 会前两日综合管理部汇总议题送审报备[16] - 会议须半数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原则上每月向董事长、季度向董事会报告[19][20] - 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时,5日内报告工作[20] 绩效薪酬 - 总经理及高管绩效由董事会考核[22]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和个人业绩挂钩[23] 细则实施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