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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00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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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2024-04-19 18:11
涉案金额 - 涉案金额合计2.533643836亿元[2][4] - 借款本金1.5亿元[2] - 暂算至2023年5月29日利息及违约金为1.0336438356亿元[3] 案件情况 - 公司为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 - 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2][6] 其他情况 - 公司档案无相关合同原件等记录[8] - 公司报案并委托律师应诉[10] - 暂无法判断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2][11]
法尔胜: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0 16:53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下统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出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现 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职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4 年 3 月 5 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 14:00 在江苏 ...
法尔胜: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0 16:53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 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法尔胜: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03-11 19:21
审计机构相关 - 2023年9月19日董事会通过选聘中兴财光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 - 2023年10月13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1] 人员变更 - 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俊鹏变更为许洪磊[1] - 变更后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孙国伟,签字会计师为孙国伟、杨王森[1] 影响说明 - 变更不影响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3]
法尔胜: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04 16:28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因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拟以其持有的位 于大连市金洲区七顶山街道陆海村王家崴子 80 号的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 5,000 万元的信用额 度。 为支持广泰源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广泰源综合授信续授信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公司将在相关审议 程序通过后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广泰源少数股东杨家军先生对 该笔授信提供了担保,并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对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 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 ...
法尔胜: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4 16:2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0 ...
法尔胜: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4 16:24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名,陈明军先生、朱正洪先生、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翁晓卫女士、周玲女士、 朱竑宇先生、李杉影女士、孟宪生先生、黄芳女士、黄彦郡先生共计 7 名非独立 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经 营发展,公司拟为广泰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止,广泰源少数股东杨家军先生对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 ...
关于对法尔胜的监管函
2024-02-23 16:52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28 号 张锡良: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 5%的权益变动提示 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于 2024 年 2 月 7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4,144,300 股,增持比例 3.37%,累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1.93%增至 5.3%。你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 5%时,未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交易上市公司股票。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3.4.2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 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张锡良的 监管函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2 月 23 日 2 ...
法尔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2-18 15:3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法尔胜 股票代码:0008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锡良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维多利亚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维多利亚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二月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准则 15 号》的 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 ...
法尔胜: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4-02-18 15:36
股东增持信息 -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张锡良增持达5%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 - 2024.2.7张锡良增持14144300股,均价2.699元,比例3.37%[3] - 增持前张锡良持股8104591股,比例1.93%;后持股22248891股,比例5.3%[4] 其他说明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制权、独立性及股东利益[2][5] - 公司将关注张锡良持股变动并依法披露信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