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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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08 15: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08 15: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薪酬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08 15: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 1 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10-08 15:46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 - 限制与控股股东等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4] - 规定不得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的六种方式[5] 公司治理措施 - 与控股股东等实现“五分开”[7] - 成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监督与处理机制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9] - 违规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9]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0] - 处分协助侵占或非经营性占用责任人[12]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30日)
2025-10-08 15: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 | ਨ |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5 | |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8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20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33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4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4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51 | | --- | --- | --- | ---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08 15: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 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内部 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 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公平, 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 内幕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 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及时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对证券监 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和有关新闻媒体、股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08 15:46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 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程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河南 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工程师、总会计师、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局长、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必须遵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 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关联方签订有关 交易协议,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与关联方的财务关系,并接 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同)、关联自 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 ...
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信息披露内容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 公司应充分披露对核心竞争力等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1] 披露触发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应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应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应披露[29]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3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38] 人员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51]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1] - 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1] 监督与处罚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51]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54]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5]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批评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