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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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2023-10-26 23:2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 受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 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有关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 发 ...
夏厦精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3-10-26 23:21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 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 予的权利。出席监事会的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签署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行使职权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 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 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 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3 次,临时股东 ...
夏厦精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3-10-26 23:2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3-1-6-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夏 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指定方东风、徐小兵两人作为本次发行 的保荐代表人。财通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方东风、徐小兵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 准 ...
夏厦精密: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10-26 23:21
盲 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525 您可使用手机"? - - - - 3 -22-5出商【示框现客申博登录】_k 有效亚游手机版官网 - 手 - 行销 折つ341K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第 5—7 页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539 号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2022年度以及 2023 年 1-6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夏厦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夏厦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 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夏厦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
夏厦精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0-26 23: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声明事项 1 | | --- | --- | | 释 | 义 3 | | 正 | 文 5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5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5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7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12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 | 六、 |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5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7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18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9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4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6 | | 十二、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6 | | 十三、 |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7 | | 十四、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 ...
夏厦精密: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3-10-26 23:2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 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本企业将立 即通知发行人,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于发行人。 控股股东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鉴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就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事宜,本企业特此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本企业控 制的全资、控股企业及本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任何企业、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等,下同)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构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今后的业务中,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以下无正文) 4、如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认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 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存 ...
夏厦精密: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3-10-26 23:21
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 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安排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 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李志杰女 士负责,主要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事务部有专用的场地及 设施,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对外咨询电话: 0574-86570107;电子邮箱:zhijie.li@chinaxiasha.com。 公司本着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 低耗及互动沟通等原则来开展及安排投资者关系维护与管理工作。公司未来将通 过法定披露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现 场参观、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通过积极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 ...
夏厦精密: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10-26 23:2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监许可〔2023〕1892 号 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20 ] 5 号 )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 监会令第 205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 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re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3-1-4-1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3 年 8月 6313 3-1-4-2 = ...
关于同意夏厦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8-28 20:32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监许可〔2023〕1892 号 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 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20〕5 号 )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 证 监会令第 205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 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2023 8 21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7-28 15:4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XIASHAPRECISIONMANUFACTURINGCO.,LTD.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小区荣吉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 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 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