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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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23-12-18 19:41
公司治理 - 2023年12月18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2] - 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2] - 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5] 人员变动 - 苑德闽、邓仁强、谢杰任期届满离任[7] - 高金文、梅英不再兼任高管[7] 部门设置 -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3]
阳光乳业: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9:4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是在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经 全体监事同意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肖爱国先生 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 年 12 月 18 日 监事会选举肖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
阳光乳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9:41
会议信息 - 江西阳光乳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1] -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人事任命 - 胡霄云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2] - 陈荣、顾兴斌、梅英任审计委员会成员[2] - 高道平等任副总经理,艾剑波任财务负责人等[3]
阳光乳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8 19:41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霄云先生。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18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公司办公大 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3年1 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 ...
阳光乳业: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9:39
会议安排 - 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决议召开股东大会,12月2日公告通知[5] - 现场会议12月18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当天9:15 - 15:00[7] 参会情况 - 2名股东现场出席,代表205,600,000股,占比72.7376%[9] - 1名股东网络投票,代表1,700股,占比0.0006%[9] 会议结果 - 审议多项议案,全部通过[10][12]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等均合法有效[13]
阳光乳业:东兴证券关于阳光乳业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07 16:28
现场检查 - 对应期间为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1月30日,检查时间为2023年8月24 - 28日、11月29日 - 12月2日[2] 公司情况 - 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三会规则有效执行[2] - 内部审计制度和部门按规定建立,按季度开展工作[2][3] - 信息披露与实际一致,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3] - 建立防关联人占用资金制度,关联交易等审议程序合规[3] - 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一致,无违规[3][4] 业绩与承诺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无明显异常[4] - 公司和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4] 其他事项 - 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对外财务资助合法合规[4] - 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4]
阳光乳业:东兴证券关于阳光乳业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07 16: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法规的要求,对阳光乳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包括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规范要求、减持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以及 相关违规案例等内容。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结论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相关人员提高 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培训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 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培训主题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培训人员 张树敏、周滨 参加培训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
阳光乳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1 16:3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认真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
阳光乳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众文)
2023-12-01 16:3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就提 名马 众文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 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 ...
阳光乳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1 16:28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 …… | …… |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 | | | 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 | 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 | |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 | | |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 | |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 人。公司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