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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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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SZ):上半年净利润9839.64万元 同比增长1.83%
格隆汇APP· 2025-08-25 19:25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 同比增长5.0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9.64万元 同比增长1.83%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23.24万元 同比增长2.62% [1] - 基本每股收益0.6215元 [1]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8: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三年,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13]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4] - 因辞职或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独立董事会议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专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32]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3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9]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34] 独立董事工作相关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8]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保证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6]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9]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9] 制度相关 - 制度条款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3][44]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8:48
董事候选人推荐 - 1%以上股东可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6] 董事选举投票规则 - 股东会表决时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9] - 每位投票人所选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0] - 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10]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11] 董事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16] - 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16] - 得票总数相等且为最少下次股东会再选[16] - 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6] 其他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通知中说明并公布细则[15]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8:4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7] 项目完成与节余资金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程序使用[15]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5] 资金协议与置换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4][17] 资金使用审议 - 项目搁置超一年、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其他异常,使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15] 资金补充与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9] - 2025年6月15日前已发行超募资金按原指引使用[20] - 内审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27] - 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专户用于主营活动[20]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披露项目建设方案等信息[20] 项目变更与资金用途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25] - 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可部分用于永久补流[25]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8: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安 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 其他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 无民事行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8: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等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 顺序分配: 1 / 8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控股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5 18: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将资金拆借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1 / 6 (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8: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8:4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审查批准[12][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7]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的情形除外[17]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决议说明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0]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3]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为准履行程序并披露[25]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关联人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申报关联人变更,董事会办公室更新名单,交易时相关责任人查阅名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7] 审议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机构审计或评估[30]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8:48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构成[7] 薪酬调整 - 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等[17] 特殊情况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特定情形有权不发绩效薪酬或津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