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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0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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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5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577,20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265,152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1][2] - 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完全一致,且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1][2] - 现金红利派发遵循差异化税率政策: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基金每10股实得1.08元,其他股东按持股期限适用不同税率[2] 实施时间与对象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除息日为2025年9月11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10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托管机构划转至股东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3][4] 税务处理规则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收: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税0.24元,1个月至1年补税0.12元,超过1年免征[2][3]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适用差别化税率[2]
沃华医药: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2 21:38
公司分红方案 -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2]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9月10日[2] - 除息日设定为2025年9月11日[2]
沃华医药(002107.SZ):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10派1.2元 股权登记日为9月10日
格隆汇APP· 2025-09-02 17:21
公司分红方案 - 以5.77亿股为基数实施中期权益分派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1]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 除息日为2025年9月11日[1]
沃华医药(002107) -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9-02 17:15
业绩总结 - 公司以577,209,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共派69,265,152.00元[1] 权益分派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除息日为2025年9月11日[5]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红利2025年9月11日到账[8] - 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利公司自行派发[9] - 业务申请期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0日[9] 红利税情况 - QFII等每10股派1.08元[5] - 部分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公司暂不扣缴[5] - 部分证券投资基金香港投资者份额按10%征红利税[5] - 持股不同期限补缴税款不同[5] 咨询信息 - 咨询电话为0536 - 8553373[10]
沃华医药: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10派1.2元 股权登记日为9月10日
格隆汇· 2025-09-02 17:12
公司分红方案 - 以5.77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1]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1] - 除息日为2025年9月11日[1]
沃华医药(002107)8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40.71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25 19:59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2025年8月25日收盘价7.01元 单日上涨0.14% 换手率2.96% [1] - 成交量16.85万手 成交金额1.18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1140.71万元 占成交额9.7% 其中超大单净流出751.04万元(占比6.39%) 大单净流出389.67万元(占比3.31%) [1] 资金流向结构 - 中单资金净流出692.05万元 占成交额5.89% [1] - 小单资金净流入448.66万元 占成交额3.82% [1] 2025年中报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4.25亿元 同比增长7.64% [1] - 归属净利润4467.64万元 同比增长303.16% [1] - 扣非净利润4273.55万元 同比增长334.80% [1] 财务健康状况 - 流动比率2.343 速动比率1.957 [1] - 资产负债率26.96% [1] 公司基本情况 - 成立于2002年 位于潍坊市 从事医药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57720.96万元 实缴资本8243.27万元 [1] - 法定代表人赵丙贤 [1] 企业投资与知识产权 - 对外投资5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项目5000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25条 专利信息54条 行政许可31个 [2]
沃华医药股价上涨1.84% 摩根士丹利二季度加仓28.2万股
金融界· 2025-08-20 01:48
股价表现 - 最新股价报7 18元 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 84% [1] - 盘中最高触及7 35元 最低7 01元 [1] - 成交金额2 32亿元 [1] 公司业务 - 专注于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主要产品包括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等中成药 [1] - 产品线涵盖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多种剂型 [1] 股东变动 - 摩根士丹利在2025年二季度加仓28 2万股 [1] - 持股数量增至212 9万股 [1] - 成为公司第五大流通股东 [1] 资金流向 -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20 32万元 [1] - 近五个交易日累计净流入1040 22万元 [1]
沃华医药股价微涨0.43% QFII持仓名单现身
金融界· 2025-08-16 03:58
股价表现 - 最新股价报7 00元 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 03元 [1] - 盘中最高触及7 10元 最低下探6 90元 [1] - 成交量为168582手 成交金额达1 18亿元 [1] 行业与主营业务 - 公司属于中药行业板块 [1] - 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涵盖心脑血管 呼吸系统 消化系统等多个治疗领域 [1] 股东结构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在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 [1] - 该机构同时持有中宠股份 鼎通科技 金浦钛业等多只个股 [1] 资金流向 - 8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 45万元 占流通市值比例为0 01% [1] - 近五个交易日累计净流出3121 01万元 占流通市值比例为0 78% [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举行 由副董事长赵彩霞女士主持 [2][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至15:00 [2] 股东参与情况 - 共计453名股东参与表决 代表股份303,910,48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517% [4] - 现场投票股东5人 代表股份300,270,396股 占比52.0210% [5] - 网络投票股东448人 代表股份3,640,093股 占比0.6306% [6] - 中小投资者参与人数450人 代表股份3,649,693股 占比0.6323% [6] 议案表决结果 -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99.8784%同意票获得通过 反对票340,203股(0.1119%) 弃权票29,300股(0.0096%) [10] -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率为89.8758%(3,280,190股) 反对率9.3214%(340,203股) 弃权率0.8028%(29,300股) [10] 法律合规确认 -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要求 [10] - 律师刘磊、柳伟伟见证会议过程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结论意见 [10]
沃华医药: 关于沃华医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指定网站发布会议通知 明确列明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等内容 [1][2]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由董事长赵彩霞女士主持现场会议 [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0,270,396股 占公司总股本52.0210% [2]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均持有合法身份证明与授权文件 股东信息与登记结算机构记录完全一致 [2] - 网络投票股东共448名 持有表决权股份3,640,093股 占总股本0.6306% [3] -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3]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会议唯一审议议案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 [3][4] - 总表决同意股份303,540,986股 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784% [4] - 反对股份340,203股 占比0.1119% 无弃权票 [4]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280,190股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89.8758% [4] - 中小股东反对340,203股 占比9.3214% 弃权29,300股 占比0.8028% [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召开流程、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2][3][4] - 表决结果经律师见证确认合法有效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