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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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2024-10-28 18:5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9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大洋电机(002249)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18:55
营业收入与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046615993.0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843854607.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9%[2] -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438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9%[7] -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83088.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7%[7] - 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8301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3%[7] - 本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69723.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0%[7]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8843854607.93元上期为8496008624.99元[22]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8158631854.52元上期为7852056629.34元[22] - 本期净利润为697231238.47元上期为559122651.69元[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为670591159.04元上期为532362835.70元[24]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28上期为0.22[24] 资产相关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7085178293.9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16%[2]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071572357.3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24%[2] - 期末资产总计为170.8517829394亿元期初为160.9425848429亿元[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071572357.38元[22]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为116.495105862亿元期初为98.5191788749亿元[20] - 期末货币资金为38.8396035303亿元期初为25.1229985691亿元[20] -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0万元期初为5.4870334506亿元[20] - 期末应收票据为8.2543318215亿元期初为7.1454507977亿元[20] - 期末应收账款为26.1432938049亿元期初为26.5201046894亿元[20] -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为8.2528489318亿元期初为8.4746050984亿元[20] - 期末预付款项为3.0494879947亿元期初为2.2973314817亿元[20] - 期末其他应收款为1.9165590361亿元期初为1.9582538223亿元[20] - 期末存货为19.35933180亿元期初为19.8224892512亿元[2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135374.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51%减少690.17万元因支付员工工资及付现费用增加[9]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89548.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1.59%增加177691.51万元因收回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及到期远期外汇合约金额增加[9]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3,744,221.30元2023年同期为1,360,645,938.30元[26] - 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5,482,501.51元2023年同期为 - 881,432,632.40元[26] - 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00,868,266.35元2023年同期为 - 188,783,990.63元[26] - 2024年第三季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 8,949,122.27元2023年同期为61,418,176.75元[26] - 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939,409,334.19元2023年同期为351,847,492.02元[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9216358905.25元上期为8529544876.55元[25]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为169981854.71元上期为149611979.08元[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9610081609.43元上期为8859700813.17元[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6073317978.04元上期为5545777909.76元[25] - 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293,904,982.84元2023年同期为1,153,613,169.14元[26] - 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10,882,452.12元2023年同期为246,455,710.64元[26] - 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78,231,975.13元2023年同期为553,208,085.33元[26] 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2913329.6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7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70591159.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97%[2] -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为-4135.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81%增加3224.57万元主要因人民币汇率升值致汇兑损失增加[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为-6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0.80%减少133.77万元因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8] - 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为-413.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22%减少2822.89万元因计提坏账准备减少[8] - 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为1445.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6.78%减少10060.32万元因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减少[8] - 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为124.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91%增加1262.91万元因处置闲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8] -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为261.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58%减少691.99万元因收到政府补助减少[8] -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为337.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47%减少185.72万元因资产报废损失减少[8] -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为1328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0%增加3175.13万元因利润总额增加[8] 股东与股权相关 - 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初持股36,623,300股占总股本1.53%期末持股32,591,800股占总股本1.35%[13]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1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31元/股[14]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695,250股占总股本0.40%成交总金额为50,060,551元[15]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672,662份股票期权1,01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0,907,136份[15]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1,475,601份股票期权89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8,761,728份[16]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1,392,634份股票期权99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0,031,526份[17]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017人行权价格为4.61元/股授予2,220万份[18] -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48人行权价格为4.61元/股授予290万份[19]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不超过72人受让价格为2.31元/股受让股份不超过586.36万股[19]
大洋电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8 18:55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8月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4] - 2024年8月7 - 16日激励对象名单公示,2人因离职不符条件[5] - 2024年9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6]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6] 激励计划调整 - 行权价格由4.61元/份调整为4.55元/份[6][13] - 激励对象由1,017人变为972人,拟授期权由2,220万份变为2,209.46万份[7][13] 激励计划现状 - 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8日[11][12] - 调整与授予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和授予登记手续[1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5 02:0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01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0907136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6元/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1][6][9]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 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中介机构出具报告 [1] - 2020年5月11 - 2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公示,监事会核查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 -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 - 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中介机构出具报告 [2] - 2020年7月14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326名激励对象授予3353.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75元/份 [2] -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核实相关事项 [2] - 2021年3月15 - 24日,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公示,监事会核查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 - 2021年5月11日,公司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448名激励对象授予835.7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72元/份 [3] -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期权及首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3] - 2022年9月8日,公司披露首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自主行权事项获审核通过并完成手续办理,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9月8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 [3] -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议案 [3] -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首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4] - 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预留首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自主行权事项获审核通过并完成手续办理,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 [4] -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 - 2023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自主行权事项获审核通过并完成手续办理,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 [5] -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 -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 -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6] - 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预留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自主行权事项获审核通过并完成手续办理,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4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 [6] -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6] - 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6]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等待期已届满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 [6] -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7月14日,截至2024年7月13日,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行权期为2024年7月14日 - 2025年7月11日,行权比例40%,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6][7]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董事会认为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101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0907136份股票期权,董事会将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8]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激励对象调整及股票期权注销情况的说明 - 第二个自主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243158份已注销 [8] - 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内,4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397000份股票期权已注销,激励对象数量由1058名调整为1014名 [8] - 第三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32504份股票期权已注销 [8] - 本次共注销股票期权672662份,激励对象名单由1058名调整为101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8601249份调整为27928587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6%,相关议案已审议通过,注销事宜于2024年9月27日办理完毕 [8] 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10月16日执行完成,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2元/份调整为2.06元/份,相关议案已审议通过,调整事宜于2024年10月18日办理完毕 [9]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 期权简称大洋JL5,期权代码037866 [9] -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9] -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10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9] - 行权价格为2.06元/份(调整后),若有相关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 [9] - 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7月11日 [9] -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不得在规定的禁止期间内行权 [9]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 经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 -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10] 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须在规定行权期内行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10]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10] - 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0907136股 [10] 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若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增加2246.8700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1090.7136万股,资本公积金增加1156.1564万元,股本总额将由2415007557股增至2425914693股 [10] - 2024年摊销成本238.17万元,行权对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10] 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行权模式选择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无实质影响 [11] 其他说明 -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12] - 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华泰证券和平安证券,承办券商承诺业务系统符合要求 [12] - 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 [12]
大洋电机: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4 17:5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997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0,031,526份,占总股本比例0.42%,行权价格4.81元/份[1] - 2023年7月17日,公司向1,041名激励对象授予3,490.2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08元/份[5] - 2023年10月24日,行权价格由5.08元/份调整为5.00元/份[6] - 2024年6月27日,行权价格由5.00元/份调整为4.87元/份[6] - 2024年9月20日,公司同意注销1,392,634份股票期权[6] - 2024年10月16日,行权价格由4.87元/份调整为4.81元/份[7] - 第一个行权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5年7月16日,行权比例30%[8] - 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263,736.62元,相比2022年增长47.57%[10] 激励计划变动 - 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42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1,362,100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041名调整为999名[12] - 第一个行权期,9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2名考核为E,注销30,534份股票期权[12] - 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392,634份,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509,666份,占总股本的1.39%[13] 行权影响 - 第一个行权期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0,031,526股[22] - 变动前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10,198,450股,占比25.27%;变动后为610,384,008股,占比25.17%[22]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804,809,107股,占比74.73%;变动后为1,814,655,075股,占比74.83%[22] - 变动前总股本为2,415,007,557股,变动后为2,425,039,083股[22][23] - 全部行权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4,825.1640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1,003.1526万股,资本公积金增加3,822.0114万元[23] 其他要点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2024年摊销成本1,410.34万元[23]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24] - 公司将在定期或临时报告中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相关信息[25] -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华泰证券和平安证券[25] - 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管承诺行权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25] - 参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19] -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0]
大洋电机: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4 17:4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9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大洋 JLC5;期权代码:037866。 2.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 1,010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07,136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45%,行权价格为 2.06 元/份。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止(因行权起始日期均需为交易日,实际可行 权截止时间由 2025 ...
大洋电机: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4 17:4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897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8761728份,占总股本0.36%,行权价格3.92元/份[1] - 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1][10][19] - 2022年8月26日,向981名激励对象授予3111.8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350元/份[5] - 2023 - 2024年多次调整行权价格,最终调整为3.92元/份[6][8][9][16][19] - 2023年9月19日和2024年9月20日分别注销954258份和1475601份股票期权[7][8] - 第一个自主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813589份已注销[13] - 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离职激励对象640010份股票期权已注销[14] - 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考核不达标者22002份股票期权已注销[14] - 本次共注销股票期权1475601份,激励对象调为899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为28688741份,占总股本1.19%[15] - 第二个行权期期权简称大洋JL9,期权代码037282,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7]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263736.62元,相比2021年增长151.72%[12] 行权影响 - 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8761728股,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降至25.1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升至74.82%[25] - 若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增加3434.5974万元,总股本增加876.1728万股,资本公积金增加2558.4246万元[26]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2024年摊销成本1644.10万元[26] 其他 -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份情况[21] -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3] - 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并由公司注销[24] - 公司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28]
大洋电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6 20:21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大洋电机已向本所说明,其已提供给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完 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复印材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 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 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及签字律师均未持有大洋电机的股票,与 大洋电机之间亦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关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大洋电机因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 相关事宜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本所 同意大洋电机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 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大洋电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6 20:21
股票期权授予 - 2020年7月14日向1326名激励对象授予3353.95万份,行权价2.75元/份[8] - 2021年5月11日向448名激励对象授予835.73万份,行权价3.72元/份[9] 行权价格调整 - 2022年8月19日首次授予调为2.490元/份,预留调为3.460元/份[11] - 2022年10月14日首次授予调为2.410元/份,预留调为3.380元/份[12] - 2023年6月9日首次授予调为2.330元/份,预留调为3.300元/份[13] - 2023年10月24日首次授予调为2.250元/份,预留调为3.220元/份[15] - 2024年6月27日首次授予调为2.12元/份,预留调为3.09元/份[17] - 2024年9月13日后首次授予调为2.06元/份,预留调为3.03元/份[19] 股票期权注销 - 2022年8月19日注销210名对象3775300份[11] - 2023年6月9日注销56名对象635100份[13] - 2023年9月19日注销首次授予1162951份[14] - 2024年6月14日注销预留部分422799份[16] - 2024年9月20日注销首次授予672662份[18] 股票期权行权 - 2022年8月19日1116名对象行权8929260份[11] - 2023年6月9日397名对象可行权3855700份[13] - 2023年9月19日1058名对象可行权8485260份[14] - 2024年6月14日361名对象可行权3632150份[16] - 2024年9月20日1010名对象可行权10907136份[18] 行权期 - 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7月13日为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2] - 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5月10日为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14] - 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为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15] - 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5月9日为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17]
大洋电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6 20:21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电机")的委托,担任大洋电机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大洋电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