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
搜索文档
水晶光电(00227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8] - 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9] - 公司按先后顺序有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0] 募投项目相关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执行[14]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4] 协议相关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8]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置换 - 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5]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信息披露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时公告多项内容[19]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20]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3] 其他规定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三项要求[23]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督促整改并报告[28] - 相关人员违规使用致公司损失,公司处分责任人,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8] - 本办法“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0]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依国家法律执行[30]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水晶光电(002273)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7] 董事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董事职务解除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董事离职手续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1] 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水晶光电(00227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0] - 除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外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11] - 与关联人发生的投资业务,按关联交易相关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审批[11] - 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2] - 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情况,投资前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投资限制 -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期间或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非主营业务投资[14] - 非主营业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14] 投资实施与验收 - 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总经理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实施[17]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验收[18]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0] - 公司可在自身资金不足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0] - 投资收回及转让需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并报批[20]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子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报送董事会[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开始实施和修改[26]
水晶光电(002273)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合同审批 - 总经理可批准和签订不超1000万元日常经营合同,超1000万元需董事长批准[10] - 采购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或销售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1] 对外投资审批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11]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2] - 除特定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1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需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7] 其他规定 - 公司12个月内对同一或相关重大事项分次决策,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并履行审批手续[17]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文件或协议[19] - 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定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计划[19] - 财务部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调配资金[19] - 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19]
水晶光电(002273)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核准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9063222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9063222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2]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 - 2006年12月21日公司设立时,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1000000股,持股比例42.00%[21] - 2006年12月21日公司设立时,上海复星化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0000000股,持股比例20.00%[21] - 2006年12月21日公司设立时,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000000股,持股比例10.00%[2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股东查阅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42][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3]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0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3]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0][161] - 本章程于2025年7月12日制定[196]
水晶光电(00227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甘为民)
2025-07-11 20:0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甘为民为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通过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2]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情况符合规定[6][8] -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2] - 被提名人具备知识经验且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合规[4][8]
水晶光电(002273)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7-11 20:01
经营范围与章程变更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等业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修订《公司章程》,明确董事长辞任相关规定及股东担责方式等内容[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90,632,22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有总额和决议通过比例限制[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多种情形及时间、方式和决议要求[6]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有比例限制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7] 股东权益与查阅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有申请流程和限制条件[8][9][1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权益[11][1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要求[21] - 召开股东大会有通知时间、投票方式、参会人员等规定[18][19][20][21] -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有相关规定[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有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27] - 董事会批准交易事项有金额和比例标准[28][29] - 董事会会议召开、表决、记录等有规定[47][48][49][50] 利润分配与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有提取公积金和现金分红规定[36][37][3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0]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党组织书记等职务[34][35] - 公司报送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有时间要求[36]
水晶光电(00227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刚)
2025-07-11 20:01
人事提名 - 方刚被提名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 - 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持股等情况符合规定[5] - 本人满足近12月、36月相关任职条件,担任独董公司数等合规[6]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07月11日[8]
水晶光电(00227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宏旺)
2025-07-11 20:01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宏旺被提名为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情况 - 张宏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5] - 张宏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6] - 张宏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6] 声明时间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8]
水晶光电(00227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07-11 20:01
董事会提名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和任职资格[1] -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林敏、王震宇等7人[1]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李宗彦、甘为民等4人[2] 候选人情况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和履职能力[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和履职能力[2] 后续安排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候选人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审议[2] - 审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7月4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