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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联行(002285)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防止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合 法权益,建立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 1 页共 4 页 第六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 ...
世联行(002285)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审计规程制定 - 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范职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 工作流程安排 - 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公司管理层重大事项汇报[3] - 协商确定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3]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记录[4] 审议表决事项 - 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 资格检查与聘任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格[5] - 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经相关程序决定[5][6] 保密与施行 - 年度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保密且不买卖股票[7][8] - 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后批准生效[10]
世联行(00228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 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 员履行提名委 ...
世联行(00228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5-04-17 2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 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 | | | --- | --- | --- | --- | | | 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 下: | | | |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 |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 | | | | 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 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 | | | | 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 | 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 | | | | 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 | 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 | | | | 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 | 选人。 | | | | 人。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 | | |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 | 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 | | | | 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 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 | | | | 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 | 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 | | | | 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 | 董事候选 ...
世联行(002285)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 |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股东 | | 7 | | | | 第二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 | | | |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董事 | | 24 | | | 第二节董事会 | 28 | | | 第三节独立董事 | 35 | | | |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公司秘书 | 41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
世联行(00228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年4月)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 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 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候选人。获选董事分别按应选董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
世联行(00228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经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 ...
世联行(00228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 决定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世联行(00228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健全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 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 ...
世联行(0022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7 2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 董事: (一)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一者;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 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由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