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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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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00231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内部审计部门人员与报告要求 - 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审计检查与计划报告时间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11] 审计实施与报告流程 - 年度定期审计实施前三日送达通知书,年中不定期审计持通知书直接审计[17] - 审计小组2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7日内提出整改方案[1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评价报告至少包括七项内容,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其他审计要求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审计一次[27]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8]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29] - 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23] 审计档案与资料保存 - 审计终结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32] - 内审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32]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39]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建立内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34] 责任追究 - 内审有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34] 违规处理 - 公司及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处分,拒绝等行为和审计人员违规提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3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相悖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37]
众生药业(00231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1]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7]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9] - 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应进行年度业绩预告[21]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等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9]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当立即披露[2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公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33]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3]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披露[27]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披露[27] - 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审核后披露[28] 内幕信息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42] - 内幕信息未公布前财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43] - 董事长、总裁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1] 制度建设 - 公司将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46]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51]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10年[54]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最迟一周归还[54]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7]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7]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7]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5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9]
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制度修订与适用 - 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作绩效评价主要依据[1] 任职资格 - 需符合《公司法》和交易所规定,具备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不得担任[5] 职责与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7] - 有权参加会议、了解公司情况及聘请中介[10] 公司支持 - 董事等支持配合,及时回复问询并提供资料[13] - 公司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14] 信息管理 - 对外信息发布统一由董秘负责[14] 责任与问责 - 失职渎职担责,公司对违规人员问责[17][18]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2] - 解聘需理由充分,不得无故解聘[23] 人员配备与公告 - 聘任董秘同时聘证代,证代需有资格证[22] - 聘任和解聘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22] 履职替代 - 不能履职半月内授权证代,超半月指定人员[2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4] 离任交接 - 离任做好交接、审查和保密工作[25]
众生药业(0023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档案与记录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需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9] 人员培训与会议安排 - 公司应定期对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0] - 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应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3]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3] - 存在六种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沟通与信息披露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公司应与股东沟通[1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7]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7] 调研管理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等并签承诺书[17] - 公司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18]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18] - 公司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或采访参照相关规定执行[20]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22]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公平[2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答复热点问题应谨慎客观[2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不得发布不宜公开信息[24] - 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股价作预测或承诺[24]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4]
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五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2]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2]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 修订于2025年12月[1]
众生药业(00231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6]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会审议[6] 委托理财管理规则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财务总监报告情况[11] - 期限和投资产品期限均不得超12个月[4] - 资金为自有闲置或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挤占运营和建设资金[3] 委托理财操作监督 - 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7] - 审计部门监督审计[10] - 独立董事可检查,必要时聘外部审计[10] 信息披露 - 发生特定情形需及时报告披露[10]
众生药业(002317)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6] -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7] - 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7] - 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7]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变更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13]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应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13]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9]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9]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6]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9]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26]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披露有明确程序[19] - 信息公告遵循制定、审核、报送、公告、归档流程[25] 保密与内控 - 董事长、总裁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23] - 将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23]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28]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不当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28] - 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规定执行[31] - 制度与规定矛盾时从其规定并修订[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众生药业(00231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人员任职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议不定期举行,会前一天发文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11][1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正式成员,其他人可列席发表意见[13] 职责权限 - 总裁运用资金等权限按章程和授权文件执行,超范围担责[15] - 重大变化等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5] -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工作[15][16] 离任审计 - 总裁离职等情况,由董事会决定进行离任审计[6] 责任追究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有多项禁止行为,违规将被追究责任[18][19][30]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涉犯罪交司法机关[21][24]
众生药业(0023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等需报告[7]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10] -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报告[10] - 变更公司名称、章程等重大事项需报告[11] -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需报告[11] - 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需报告[11] - 董事会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需报告[11] - 公司发行融资申请、重大资产重组收到审核意见需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2] - 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重要人员辞任或被解聘需报告[12]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在重大事件触及特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6]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8]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20] - 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资料[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20]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4]
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20:32
制度修订与执行 - 制度将于2025年12月修订[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问责相关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 问责范围涵盖12种情形[7][8] - 问责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0] - 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10] - 责任承担分故意和过失情况[12][13] - 问责提出人因对象而异[13] - 被问责人有申辩、申诉和复核权[20][21] 委员会组成 - 问责指导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5] - 副主任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担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