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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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120MW光伏发电制2000吨每年绿氢项目的公告
2024-02-02 18:4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120MW 光伏发电制 2000 吨/年绿氢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120MW 光伏发电制 2000 吨/年 绿氢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绿色发展有限 公司120MW光伏发电制2000吨/年绿氢项目 特别提示: 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面积、建设工期等均为预估数, 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因内外部 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的风险;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 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 拟投资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 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绿色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 ...
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2-02 18: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控股子公司拟收购方山和交口加气站,价格1259万和2683万元[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控股子公司拟投70208万元建“120MW光伏发电制绿氢项目”[3] 其他新策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月2日召开,9董事全出席[1] - 三项议案均9票赞成通过,绿氢项目需股东大会审议[2][4]
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1-12 17:35
一、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 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发起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的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 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同意上述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玉敏、赵亦希、周亮亮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玉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 ...
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1-12 17:35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 座21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并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公司与 ...
赫美集团: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12 17:3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 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和技术环 境、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 险、管理风险以及未来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等,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 运作情况,强化治理结构,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 要,为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并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公司与关联方山西鹏飞绿色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绿能")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签署协议, 共同投资设立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 "鹏飞氢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认缴出资 2,5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00%;鹏飞绿能认缴出资 2,450 万元 ...
赫美集团: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24-01-05 18:4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8 年 6 月 29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与公司、惠州浩宁达及其他相关方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 裁申请,并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坪山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018 年 7 月 3 日,坪山法院出具(2018)粤 0310 财保 53 号《民事裁定书》,冻 结被申请人赫美集团、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惠州浩 宁达、王磊银行存款 16,65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异议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本次收到的执行裁定主要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原属名下 6 栋房产以 2,848.72 万元被司 法拍卖抵偿债务事项 ...
赫美集团: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2023-12-25 19:34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次新增诉讼案件一起,涉及 1 名投资者,目前法 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前期涉及 12 名投资者诉讼经法院审理已作出一 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3.涉案的金额:本次新增案件诉讼金额为 6,637.05 元;一审已作出判决的 案件诉讼金额合计为 1,733,794.44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新增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 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一审判决支持的 12 名投资者部分诉讼请求事项,判决公司承担 70%的赔偿责任,涉及金额 897,174.58 元。因该案件仍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 为准。 近日,深圳赫美集团股 ...
赫美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1 18:0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1 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郑梓微女士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429,581,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61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6,018,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89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
赫美集团: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1 18:05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C0157 号 致: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
赫美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05 19: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 义务在其辞职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 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