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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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0-10 18:52
业绩总结 - 2024年上半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44,603.00万元、7,905.92万元、5,199.72万元,实现盈利[12] - 2024年上半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391.98%,营业利润上升39.02%,净利润上升1.73%,扣非净利润减亏55,908.79万元[12] - 2024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7.51%,同比上升11.48个百分点,二季度为10.73%,环比上升7.73个百分点[20][21] - 2024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11,098.97万元,同比上升379.01%,二季度为288,193.29万元,环比上升29.29%[24] - 2024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为38,407.41万元,同比增加42,646.10万元,二季度为30,922.84万元,环比增加23,438.28万元[24] - 2024年上半年期间费用率为14.82%,同比下降44.22个百分点,二季度为10.25%,环比下降10.85个百分点[26] - 2024年上半年OLED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约51.09亿元,同比增加379%,环比增加40%[29] 用户数据 - 2023 - 2024年1 - 3月公司在我国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29%、4.56%、6.66%[7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量为502万片,客户备料授权可覆盖销售量为1525万片[86] 未来展望 - 2025年底折叠屏手机渗透率预计达20%[38] - 2027年全球车载OLED面板市场规模将达21.7亿美元,是2023年规模4倍以上[38] - 预计2025年柔性AMOLED在智能手机市场渗透率达50%左右[77] - 2023 - 2026年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AMOLED显示面板年复合增长率达79%[77] - 2024年全球智能手表市场预计销量达9100万台,同比增长5%,2025年预计增长率近8%[77] - 2025年Hybrid - TFT手机出货量预测为3400万片,相比2024年预计增加40%;其他产品出货量预测为1541万片,相比2024年预计增加10%[89] - 2025年销量预测为4941万片,相比2024年增幅为28.82%[89] - 2025年单价预测参考2024年并在此基础上下降0.25%至5%,自2026年起,每年销售价格按前一年下降5%进行预测[98][9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6月合肥维信诺与合肥维信诺电子签订《技术及服务许可合同》,固定技术许可收入含税1.6亿元,一次性确认不含税收入15,094万元,提成部分上限1.4亿元[32] - 上市公司2024年5月拟在合肥投资建设第8.6代OLED屏体产线,标的公司可能对其技术授权[4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合肥维信诺40.91%的股权,第二次加期评估交易作价由656,117.17万元调减至609,757.23万元[8] 其他新策略 - 本次交易选取资产基础法而非收益法作为定价依据[135]
维信诺: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2024-10-10 18:5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0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在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五章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部分,更新了标的公司加期评估情况,补充了近三年三次评估差异情况、相关 参数同标的资产实际业绩波动趋势的匹配情况、评估预测相关参数选取依据、 标的资产实际实现业绩与第二次加期评估的预测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对评估 结果的影响等内容。 特此公告。 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 问询函》(审核函〔2024 ...
维信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4-10-10 18:52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公证天业") 接受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 任维信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维信诺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下发的《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 审核问询函》[审 ...
维信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0-07 15:46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9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维 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控股孙公司昆山 ...
维信诺: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2024-09-29 16: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 交易进展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送深交所[2] - 原聘审计机构受限,深交所中止审核[2] - 新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相关工作[3] - 2024年9月27日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通知[3] 不确定性 - 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3]
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2024-09-27 19:1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 2023 年度、2024 年 1-3 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维信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维信诺2024年3月31 日、2023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3月、2023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 成果。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报告仅 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一所述资产重组事项之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如将本报告用 于其他方面,因使用不当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本所无关。 审 阅 报 告 苏公 W[202 ...
维信诺: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09-27 19:09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3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审计报告 苏公 W[2024]A1406 号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信诺)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1-3月、 2023年度、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合肥维信诺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
维信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4-09-27 19: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 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 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 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 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 文件做出判断; (四)如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结论性意见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 独立财务顾问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慎核查。除上述核查责任之外,独立财务顾问并不 ...
维信诺: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19:0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 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 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复核说明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9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
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09-27 19:07
股票代码:002387.SZ 股票简称:维信诺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 | |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 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