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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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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 关于修订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3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引入分级行权比例 并更新监管合规条款 [1][2][3][4][11][13] 激励计划修订内容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个人考核从"C级以上全额行权/D级不行权"调整为"C级以上100%行权/D级60%行权/E级0%行权"的分级比例 [3][4]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步调整为"C级以上100%解除限售/D级60%解除限售/E级0%解除限售"的分级比例 [11]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同步调整为"C级以上100%/D级60%/E级0%" [13] - 实际可行权数量=计划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需在公司业绩达标前提下执行 [4][11][13] 监管合规性更新 - 禁止行权期间调整: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15日" 季报/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5日" [7][14][16] - 董事高管减持规则更新为《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新规 [7][16][17] - 监督机构由"监事会"变更为"薪酬委员会" 负责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及监督计划实施 [6][14][18] - 声明责任主体由"董事、监事"调整为"董事" 移除监事连带责任条款 [6][13] 实施程序调整 - 行权条件审核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改为"薪酬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 [9][18][19] - 变更计划时需薪酬委员会就方案是否损害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替代原监事会职能 [9][18]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后 若担任独立董事等不可持股职务 未行权期权将予注销 [10][19] 审议程序 - 修订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22][23] - 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修订符合监管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2][23]
欧菲光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多项担保相关规定
金融界· 2025-07-29 21:40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担保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制度管理范围 - 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实行统一管理 [1]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法律文件 [1] 担保对象审查标准 - 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 包括互保单位及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1] - 需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分析担保利益和风险 [1] - 被担保人需提供多方面资信状况资料 经审核后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表决 [1] - 存在多种不得提供担保的情形 [1] 审批权限与程序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有一定审批权 [1] - 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需报股东会批准 [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特定情形 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 - 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 其他股东应按规定提供风险控制措施 [1] 部门职责分工 - 需求部门经办担保事项 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 [2] - 法务部协助处理法律纠纷等事务 [2] 后续管理措施 - 公司需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 [2]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 信息披露要求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及时披露 [2] - 控制信息知情范围 知情者负有保密义务 [2] 违规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处分 处罚或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2]
欧菲光:聘任孙士泉为公司副总经理
金融界· 2025-07-29 21:40
公司人事变动 - 欧菲光总经理黄丽辉提名孙士泉为公司副总经理 [1]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该提名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审议通过聘任决定 [1] - 孙士泉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
欧菲光: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21:39
公司治理动态 - 欧菲光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7月29日晚间召开并通过多项议案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公司治理相关文件 [2]
欧菲光: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21:39
公司治理动态 - 欧菲光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7月29日晚间召开并通过多项议案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2]
欧菲光:聘任孙士泉为副总经理
新浪财经· 2025-07-29 20:50
公司人事变动 - 欧菲光董事会于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同意聘任孙士泉为公司副总经理 [1] - 孙士泉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
欧菲光(00245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7-29 20:45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3.1154129亿元,修订后为33.58144843亿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33.1154129亿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33.58144843亿股[3] 会议决议 - 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全票通过[1] - 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请求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进行[10] 担保规定 - 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超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临时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规定时间反馈[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董事会由七名或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22] 监事相关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32]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5%,三个连续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3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0] 制度修订 - 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44]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废止[45]
欧菲光(002456)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5-07-29 20:45
人事变动 - 公司2025年7月29日聘任孙士泉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人员信息 - 孙士泉1986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任职安永华明[5] - 202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无持股无关联[5][6]
欧菲光(00245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29 20:45
会议时间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4日14:3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4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8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00 - 11:00、15:30 - 17:30[7]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3] - 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7] 投票相关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456,简称欧菲投票[13] 提案事项 - 提案2.00需逐项表决,子议案数为11个[4] - 提案1.00、2.01、2.02、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 - 《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子议案数为11项[17] 其他 - 会议联系电话为0755 - 27555331[9]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19]
欧菲光(0024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3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则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13]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9] 超募资金使用规则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1]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缺口、补流、现金管理[2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规则 - 四种情形视为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4]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26] 节余资金使用规则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意见后披露[27]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29]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9]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资金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31]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31] - 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3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鉴证报告[34] - 保荐人或独财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33] - 保荐人或独财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3] 其他 - 公司配合相关方工作并提供资料[34] - 违规使用或未披露信息,相关人员担责[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37] - 制度未定义名词与《公司章程》一致[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