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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00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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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002589)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1-10 00:00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1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36) 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瑞康医药:回购报告书
2024-12-11 18: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8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 (三)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四)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经取 得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光大烟台分行")出具的《中 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票提供专 项贷款支持,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贷款额度不超过 回购总金额上限的 70%,借款期限为 1 年。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 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 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五)拟回购数量及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上限 4.5 元/股(含 ...
瑞康医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9 18:49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7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四 ...
瑞康医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12-09 18:49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时晓旸、衣超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5 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举行 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瑞康医药 股份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 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依法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贵公司的《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 ...
瑞康医药: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2024-12-05 18:09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且公司员工的收入水平及风险承担能力等主客观条件各有差别,结合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对象的意愿、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决定提前终 止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实施公司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 2、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0,398,3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以非 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 3、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 月,自公司公 ...
瑞康医药: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1-22 20:28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2024 年前三季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504,710,4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 按照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数量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0,532,973.30 元,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
瑞康医药: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1-20 18:27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1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康医药") 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张仁华、韩旭 夫妇旗下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口腔")拟无偿向公 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 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截至目前,张仁华、韩旭夫妇持有公司 25.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 ...
瑞康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20 18:27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瑞康医药")于2024年11 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上述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 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 ,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情况,同时也 为了 保持公司审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