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0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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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 -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审计人员配置 -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三人以上,设审计部经理一名[5]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审计报告[10] 审计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11] 审计报告时间 - 每项审计工作结束后,最迟不超七个工作日提出审计报告[16] 申诉处理流程 - 被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结论有异议,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申诉,董事会三十个工作日内处理[17] 公司管理原则 - 公司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原则,明确权责划分建立岗位责任制[18] 凭证管理要求 - 原始凭证需连续编号,领用空白凭证要办理签证手续并核对[18] 实物财产管理 - 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18] 业务处理规范 - 业务处理需程序化、制度化[18] 审计人员考核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20] 奖惩制度 - 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及揭发检举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违规及打击报复者按规定处罚,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2]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部负责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24] 制度施行时间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奥佳华(00261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7 22:47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时适用[2] 投票权计算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董事人数,多轮重算[8] - 选独董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独董人数,仅投独董候选人[8] - 选非独董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非独董人数,仅投非独董候选人[8] 当选规则 - 董事按得票多少当选,且得票不低于出席股东持股总数二分之一[10] 投票限制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1] - 超限额或候选人数超应选,选票无效视为弃权[11] - 选票总数小于等于有效票数,选票有效,差额视为弃权[11] 二轮选举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进行二轮选举[13]
奥佳华(002614) - 现金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现金理财定义与周期 - 现金理财是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一年以内银行理财及短期投资[2] - 理财计划周期一般不超12个月,有多种期限可选[7] 审批与管理 -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9] - 财务部为经办部门,审计部为监督部门[11] 资金投资审批 - 闲置募集和超募资金投资商业银行产品需董事会等同意[11] - 投资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产品还需股东会审议[11] 后续处理 - 年末财务部编制报告,对减值提意见报总经理[22] - 到期前沟通确保资金收回或再投资,到期后7天内收回本息[23][24]
奥佳华(002614)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7 22:4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 风险,健全和完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 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管理外汇风险、价 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 合的、以外汇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 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 ...
奥佳华(002614)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08-27 22:47
社会责任制度 - 制定制度,对多方利益相关方担责[2] - 公平对待股东,兼顾债权人利益[7] - 保护职工权益,建立相关制度[9][10] 商业与环保 - 对供应商等诚实守信,保商品服务安全[12] - 制定环保政策,减少消耗与废料[15] 检查与生效 - 定期检查社会责任与环保政策实施情况[15][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奥佳华(0026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中不 ...
奥佳华(002614)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报告与计划 - 子公司总经理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半年结束后20日内编制报送报告及计划[7]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8日报上月报表,季度结束后10日报季度报告,半年度7月15日前、年度1月20日前报送对应报告[14] 重大事项与决策 - 子公司重大事项按程序权限进行并报董事会备案[6] - 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权限内代表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9]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9] 制度与管理 - 子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5] - 子公司建立严格档案管理制度,重要文本印件保管并报公司备案[7] - 子公司财务制度遵循准则并与公司一致,年度报表接受审计[13] 审批与汇报 -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投资等经公司审批[16] - 子公司项目投资按批准额控制,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17][35]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按要求报告重大信息,公司履行披露义务[19][20]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管理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20]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20] 审计监督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审计部负责[25]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提供资料,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决定并报情况[25]
奥佳华(0026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22: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规则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 5 年后,连续 5 年不得参与[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 2 年[4]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 40%[8]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 15%[8]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公司应说明情况[9] 文件保存与聘期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 10 年[9]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0] 信息披露与评价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需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评价[11] 信息安全管理 - 公司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12] 改聘情况与程序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3] - 改聘程序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前任可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13][14]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4] - 公司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且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可对责任人通报批评[16][17]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四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奥佳华(002614)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7 22:18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净额为11.8622641509亿元[2] 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119969266亿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购买定期存款余额99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31.833419万元[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64908417亿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31.17万元[3] - 利息收入7310.886855万元[3] 项目进展 -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承诺投资7.4139150943亿元,累计投入4.8774554503亿元,进度65.79%[12] -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项目承诺投资4.4483490566亿元,累计投入3.8345414763亿元,进度86.20%[12] - 2025年半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0元[12] -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13] 项目效益 -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636.479558万元,未达预期[12] 其他 - 报告期内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均为0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12]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金额为1,186,226,415.09元[13] - 以前年度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311,064,212.25元[13] -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为28,649.08万元[13] -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节余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13] - 受全球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项目收益未达预期[13] - 受全球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漳州4.0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未达预期目标[13] - 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3] - 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3] - 2023年3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注销[13]
奥佳华(0026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22:1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3] - 《公司章程》修订,删除监事会相关规定、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3] - 公司修订、制定部分制度,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7项制度[5] 股权与股份相关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1]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管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可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2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3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0]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3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等[36]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3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3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3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工作[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6][49] - 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2]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5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在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53] 清算相关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十日内公示[5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54]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