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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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长青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2024-12-26 20:0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青集团 股票代码:0026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序号 | 姓名 | 住所 | 通讯地址 | 股份变动性质 | | --- | --- | --- | --- | --- | | 1 | 何启强 |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 | 减少(协议转让) | | | | 拱桥路 | 南 42 号 | | | 2 | 麦正辉 |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 | 减少(协议转让) | | | | 花园正街 | 南 42 号 | | | 3 | 中 山 市 长 青 新 产 业 有 限 |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路 号之 12 4-1 |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路 号之 12 4-1 | 不变 | | | 公司 | | | | | 4 | 郭妙波 |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 | 不变 | | | | 拱桥路 | 南 42 号 | | | 5 | 何启扬 |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 |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 | 不变 | | | | 道兴盛路 | 南 4 ...
长青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24 21:4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证券代码:002616 |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 公告编号: | 2024-087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05 |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 |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 | |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除外。 | |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 第九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 |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 ...
长青集团: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24 21:41
| 证券代码:002616 |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8 | | --- | --- | | 债券代码:128105 |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 2、《分红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2 月 2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度修订原因 根据最新《公司法》(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条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 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 度进行修订。 二、制度修订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述制度修订稿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 ...
长青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4 21:41
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国家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
长青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4 21: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1,955,382元[9]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何启强和麦正辉各认购4218万股,持股比例均为38%[22] -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认购2220万股,持股比例为20%[22] - 张蓐意认购444万股,持股比例为4%[22] - 公司设立时合计认购股份11100万股,持股比例100%[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7]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8.25%[30][31]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1] - 董监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3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4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4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38]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大会股东自决议作出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关注[49]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6种情况需审议[49]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0][51]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3][54]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0]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6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9]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延期通知并说明原因[7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8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8]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或超20%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9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9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9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9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1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102]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5]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7][13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0] 人员任职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4]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17] - 董事会由5至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组成人数的1/3[12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6]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58]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连任[16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73]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8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90] - 公司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94]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或总资产30%[195] - 现金股利超当年可分配利润20%的部分,可用股票股利分配[19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9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9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98]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00]
长青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21: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现场召开,3名监事全到[3] 议案表决 -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全票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票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4][5] -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票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6]
长青集团: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12-24 21:41
会议情况 - 2024年12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应到2人,实到2人[1]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及遗留业务需要[1] - 定价参照市场或协议价格,符合公平原则[1] -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
长青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21:41
| 证券代码:002616 |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2 | | --- | --- | | 债券代码:128105 |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5 人,实际到会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长青集团: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4 21:41
利润分配比例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8]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9]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9] -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9] 重大投资或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8] 不分配利润情况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1] 章程调整与公积金规定 - 调整《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股利派发与表述要求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派发[18] - 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比例,股本基数以方案实施前实际股本为准[18] - 如扣税,应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金额、数量[18]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相关内容,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20] 监督与披露要求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权益,有权发表独立意见[22] - 监事会监督执行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及决策程序[22] -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调整需论证说明并听取中小股东意见[22] - 董事会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记录并保存书面记录[22]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22]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经董事表决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5]
长青集团: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12-24 21:41
| 证券代码:002616 |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4 | | --- | --- | | 债券代码:128105 |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 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2024 年 12 月 2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期流贷、项目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融资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