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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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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应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 ...
长青集团(00261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制度内容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 - 董事等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及保密义务[2][3] - 涉及内幕信息对外报道等需经审核[3] 制度执行 - 报送未公开信息登记备案并签保密协议[3][4][5] - 提醒外部单位不得泄露重大信息[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2025年10月30日发布[6][7]
长青集团(002616)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定期报告相关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需经审计[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组织编制和披露工作,证券部具体执行[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预约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征求相关人员意见[16] 内幕交易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管理层与独立董事沟通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10] 审计工作安排 - 财务负责人在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审计资料[10] - 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12] 报告编制与送达 - 报告期前3日制定工作时间表[16] - 董事会秘书起草定期报告框架并组织部署编制工作[21][22] - 董事会会议前送达审核稿[19] 业绩预告规定 - 年度结束20日内告知预计业绩,1个月内进行年度业绩预告[21] - 净利润变动超50%等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22] - 半年度结束15日内进行特定情形业绩预告[25]
长青集团(002616) - 分红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利润分配比例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7]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7] 分红占比规定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 公积金转增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 股利派发时间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 政策调整规定 - 调整《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 其他规定 - 以每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报股东会审议生效[22] - 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23]
长青集团(00261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机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确保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广东长 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定义及基本原则 第四条 子公司的设立(包括通过并购形成子公司)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第三章 子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根据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决定是否设立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下同)及监事会(或监事,下同)。如子公司依法不设立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本制度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不适用。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建立有效的 ...
长青集团(00261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担保审批情形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六种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4] 担保额度预计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额度调剂与反担保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2]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4] - 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4] 信息与审议要求 - 担保事项涉及信息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知会所属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14] - 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5]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5] 担保合同与债务管理 - 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融资部需审查合同内容[17][19]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提供专项报告[23] 担保后续处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3] - 债权人转让债权,公司拒绝对增加义务承担担保责任[23] - 履行担保责任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启动反担保追偿[23]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5]
长青集团(002616)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维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 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 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的管理。 3、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 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工程项目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董事会印章,以及 部门职章等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印章形态包括实 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其中实体印章可以用不同材质刻制。 4、部门职章只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内部管理工作需要,对公司(子公司)不产 生法律约束力。 5、除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的情形或第三方监管机构明确必须要求提供纸质盖章文 件外,电子印章的适用范围与实体印章一致。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协议、凭据、 流转单等各类电子文件与加盖实体印章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 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相关法律明确不适用的 ...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遵循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 、 独立董事发放任职薪酬为董事津贴,在公 ...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公司未公开重 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一旦出现泄露情形,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其公告,公司 不予披露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 ...
长青集团(00261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资金管理[3]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6]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和实施[9] 防占用机制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资产应立即冻结控股股东股份[9] 责任人与审计 - 公司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6] - 注册会计师审计须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