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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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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应急组织 -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8] 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经营、环境、信息类等[6][9] 预警与处理 - 预警信息由部门或子公司责任人向副总裁或总裁汇报[12]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控制并启动预案[15] - 不同类型事件有相应处置措施[16][17] 后续工作 - 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消除影响并评估效果[18] - 事件发生后公司电话上报证监局及有关部门,掌握情况后书面报送[19] 保障与管理 - 各部门及子公司做好人财物保障[21] - 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须畅通[21] - 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召集人员,被召集人须服从安排[21] 宣传与责任 -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宣传应急知识并培训人员[21] - 突发事件处置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5]
长青集团(00261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30 20:00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义务与责任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利益冲突时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4] - 不得利用非公允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4] -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4] - 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4]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6] - 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深交所关联人档案信息库相关信息[8] - 采取措施保证承诺有效施行,对履约风险大的承诺事项提供履约担保[8] - 转让股份不得影响相关承诺履行[8]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0] 股份交易与披露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公司股份总数5%,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未刊登则任意连续六个月内出售不得超5%[17] -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股份,每增减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在两交易日内公告[17] - 出售股份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0%、30%或与第二大股东比例差额少于5%时,应及时通知公司等并说明情况[18] 特殊情况披露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21] - 进入破产等状态,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21] - 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拟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21]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21] -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等,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21] 信息保密与公平 - 对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露需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公告[21] - 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前泄露相关信息[22]
长青集团(0026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规范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 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获取 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 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 项目资本增减等。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
长青集团(0026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20:0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1]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因辞职致比例不符,拟辞职独立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3]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会议相关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20]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完整等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按程序视频、电话等召开[24]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公司董事等应配合,不得阻碍[24]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4]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24][25][26]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20:00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7] 其他规定 - 六十日内完成独立董事委员补选[5]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8] 委员会职权 - 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7] - 定期会议由审计部门报告内审工作并提交报告[13] - 发现异常可调查,必要时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0]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20:0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至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1/3[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1/2[4]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由相关人员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提临时董事会议案[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20]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至少提前十日和二日发出,情况紧急可随时口头通知[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4]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表决相关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7]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3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在披露前需保密[37]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39] - 三种情形下董事会应修订议事规则,包括法规、章程修改及股东会决定[41] - 议事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43]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3]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45] - 议事规则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报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45]
长青集团(0026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20:0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4]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主持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可推举新主持人[2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21]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6]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其他事项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述职[2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40] - 规则抵触等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42]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等,特别决议通过生效[45]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20:00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3] - 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人员管理 - 人数低于规定2/3时董事会应增补[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任[4] 主要职责 - 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长青集团(002616.SZ)第三季度净利润8106.81万元,同比增长99.99%
格隆汇APP· 2025-10-30 19:55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23亿元,同比减少2.39%;净利润2.02亿元,同比增长63.94%。 格隆汇10月30日丨长青集团(002616.SZ)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50亿 元,同比减少3.77%;净利润8106.81万元,同比增长99.99%。 ...
长青集团(002616)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30 19:28
资本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742,023,734元增加至858,601,922元[2] - 2025年4月1日至10月29日“长集转债”累计转股数为116,578,188股[2] - 公司股份总数由742,023,734股增加至858,601,922股[2] 股份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9] 交易限制 - 公司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8]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8] - 重大交易事项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8]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多因素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68] 审计与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7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71] -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72] 合并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股份[74]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7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76] 章程修改 - 《公司法》等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将修改章程[77] - 本章程修改程序为董事会提方案,召集股东会表决,提交股东会表决的修改方案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78]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