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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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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合同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确保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确保公司经济活动交易安全,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 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外,还应遵照本《制度》。公司与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应遵照 本《制度》。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确认书等。"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 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合同管理"指公司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 更、纠纷处理及归档等方面的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 ...
长青集团(00261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明确经营性资金 往来的结算期限,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第六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 1 页 共 5 页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 ...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遵循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 、 独立董事发放任职薪酬为董事津贴,在公 ...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公司未公开重 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一旦出现泄露情形,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其公告,公司 不予披露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 ...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 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办法》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 ...
长青集团(002616) - 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内幕交易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以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第三条 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工作包括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确定、登记、提醒、备案、 交易情况自查和行为规范等。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
长青集团(0026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6、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 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 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 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披露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 ...
长青集团(002616)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直接从 资金所有者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中介机构融资, 包括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三)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管理, 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长 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 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 ...
长青集团(002616)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 范公司财务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规范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 办法。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 法性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 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与聘任程序 进行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 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会计人 ...
长青集团(002616) -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 立公司治理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确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宗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适时依据国家监管政策的要求以及公 司经营管理的状况等不断更新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准,符合《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公司治理自查和整改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司内部各机构的职责 第三条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 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