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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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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1 02:23
交易概述 -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与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2] - 交易标的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29,300.00万元,受让方华兴新能源另需偿还标的公司对公司的借款人民币10,839.85万元 [2] - 本次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批通过,并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 -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交易进展与支付安排 - 交易款项支付分阶段进行: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500.00万元;协议生效60日内或贷款资金到账后支付16,800.00万元,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5] - 第三笔股权转让款3,500.00万元的支付条件以先到者为准:包括过户后6个月内支付、标的公司收到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或贷款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6][7][8] - 标的公司对公司的借款10,839.85万元由受让方支付,支付条件以先到者为准:并购贷款到账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或过户手续办理完毕183天内支付完毕 [8] - 华兴新能源已足额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3,500.00万元和部分债权款98.80万元,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足额支付全部债权款 [8] 信息披露与后续安排 - 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多次发布公告,披露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协议、交易进展等信息 [3] - 公司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9]
长青集团(002616) - 关于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5-10-31 16:38
交易金额 - 鱼台环保100%股权作价29300万元[3] - 鱼台环保对公司借款10839.85万元[3] 款项支付 - 已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3500万元和部分债权款98.80万元[7] - 债权款暂时延后支付,不影响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7] 交易进展 - 已完成股权过户,鱼台环保不再纳入合并报表[4]
长青集团(002616.SZ):2025年三季报净利润为2.02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31 09:31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7.23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655.92万元,同比下降2.39%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02亿元 [1] - 公司摊薄每股收益为0.27元 [5] - 公司最新毛利率为22.92%,较上季度减少0.12个百分点 [4] - 公司最新ROE为6.83% [4] 现金流与运营效率 - 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5.29亿元 [1] - 公司最新总资产周转率为0.26次,较去年同期减少0.01次,同比下降3.56% [5] - 公司最新存货周转率为8.50次,较去年同期减少3.53次,同比下降29.30% [5] 资本结构与同业排名 - 公司最新资产负债率为71.72% [3] - 营业总收入在同业已披露公司中排名第59 [1] - 归母净利润在同业中排名第68 [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在同业中排名第66 [1] - 毛利率在同业中排名第57 [4] - 资产负债率在同业中排名第87 [3] - 存货周转率在同业中排名第69 [5]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东户数为2.18万户 [5] - 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5.0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6.72% [5] - 主要股东为何启强持股25.4%,麦正辉持股22.7%,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持股11.8% [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10-31 08:14
核心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63.94%,主要得益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项目增加带来的即征即退税额增加以及燃料成本同比下降 [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63.69%,与净利润增长趋势一致 [7] -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111.44万元,主要因本期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损失 [6] - 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75.88%,主要系碳排放配额交易收入减少所致 [6] 资产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5.35亿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预留资金归还贷款所致 [5] - 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2.35亿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股权转让款项增加 [5] - 存货比期初减少30.02%,主要系报告期末原材料库存数量减少 [5] - 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942.2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对北京中科信控大数据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5] - 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1.36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环保热能项目和环保能源项目股权转让预收款项 [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36.8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6] 重要公司事项 - 公司及子公司以总对价49,424.25万元向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报告期内已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合计12,356.07万元 [8] - 报告期内共有5,450.77万元“长集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0,522,13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由62.41%变为61.54% [9][34]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概算投资总额为5.71亿元,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1] 公司治理与股东回报 - 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权益分派已于报告期内完成 [10] - 因权益分派实施,“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由5.30元/股调整为5.15元/股 [10]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以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14] -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17][19]
长青集团: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23:40
公司治理与财务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环保产业,占比达99.44%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1亿元 [2]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提及多地出现“负电价”现象,并提出电厂在卖电不挣钱的情况下为何不愿停机的疑问 [2]
长青集团的前世今生:董事长何启强掌舵多年,三大业务驱动,中期高分红彰显回报决心
新浪财经· 2025-10-30 23:4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6日,于2011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环保新能源企业,在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等领域具有技术和规模优势 [1]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和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三大板块 [1] 经营业绩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达27.23亿元,行业排名第一 [2] - 2025年三季度净利润为2.03亿元,位居行业第一 [2] - 主营业务中,电力收入10.95亿元,占比58.48%;热力收入7.35亿元,占比39.27%;其他收入4210.27万元,占比2.25% [2]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8.73亿元,同比下降1.74%,但归母净利润1.21亿元,同比增长46.23% [5][6] - 2025年上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增150% [5] 盈利能力与效率 - 2025年三季度毛利率为22.92%,较去年同期的20.13%有所提升 [3] - 2025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23.04%,同比提升2.63个百分点 [5] - 2025年上半年费用率小幅下降 [5] 财务健康状况 - 2025年三季度资产负债率为71.72%,较去年同期的74.03%有所下降 [3] - 经营性现金流承压,但首次进行中期分红,分红率达92.3% [5] 业务运营亮点 - 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运行时间和发电量、售电量同步增长 [6] - 燃煤集中供热拓客取得成效,采购成本因煤价下降而改善 [6] - 生活垃圾发电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6] - 公司在手生物质装机容量超446MW,位列全国第三 [5] - 与中科系合作进一步打开未来想象空间 [6] 股东与公司治理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启强、麦正辉 [4] - 董事长何启强2024年薪酬120万元,与2023年持平 [4] - 总裁麦正辉2024年薪酬120万元,与2023年持平 [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2.18万,较上期减少12.26% [5] - 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2.21万,较上期增加16.53% [5] 机构观点与展望 - 国信证券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2/3.55/3.88亿元,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5] - 华创证券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3.7/4.2亿元,给予25年17x PE,对应目标价7.6元,维持“推荐”评级 [6] - 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带来潜在利润增量 [5]
长青集团(0026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 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会计、 审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
长青集团(00261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CHANT GROUP INC.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1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 | 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 股 东 | 9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3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4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7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20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9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3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40 | | 第四节 ...
长青集团(0026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含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2日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通知时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如 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长青集团(00261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自律规则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