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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002698)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呈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
博实股份(00269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工作,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等有形资产、无形 资产、债权、股权单一及其组合形式进行的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行为。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市场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培 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科学谨慎决策,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 ...
博实股份(00269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立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由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企业类型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现行登记机关为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7600572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8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
博实股份(00269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哈 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或称"关联 人",下同)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十七)存贷款业务; 1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签订 ...
博实股份(00269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 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 ...
博实股份(0026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博实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 ...
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 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Xi{\bigcirc}\,\Xi{\bigcirc}\,\Xi{\bigcirc}\,\Xi{\bigcirc}+\,\cdots{\bigcirc}\,\Xi$$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一般规定和任职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