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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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7][8] 薪酬构成 - 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11] 薪酬调整 - 依据同行业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状况等[13] 薪酬发放 - 税前金额,扣除费用后发放,特定情形可不予发放或追回[15]
博实股份(002698) -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投资决策 - 投资总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 - 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5] 投资规则 - 标的为低风险、高流动性产品[4] - 用闲置资金,不影响正常经营[4] - 与合法金融机构交易,以公司名义设账户[4][5] 管理监督 - 财务部经办,审计监察室监督,审计委员会检查[5][6] - 操作需决策程序,取得授权[7] - 利率波动时财务部评估建议终止[8] - 人员独立保密[9]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12]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交易所报告说明[12]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3]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记录[16] - 做好董事会会议筹备、通知、记录、公告和文件保管工作[18] - 负责股东会筹备、通知、核对股东资格等工作[20] - 配合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如出席约见等[26] - 组织协调回复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问询函[26]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并公告股东[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24]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4] - 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及时、公平原则[23] - 符合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要求[23] 保密义务 - 离职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信息公开前有效[12] - 离任应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保密义务[29]
博实股份(00269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室,设主任1名[5] 审计报告与检查频率 - 审计监察室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11] - 审计监察室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监察室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8] 审计委托与权限 - 受委托对合资项目审计时,须提前十五日出具委托审计通知书[22] - 审计监察室负责公司内控评价、制度制定、多项事项审计等工作[13][15][14] - 审计监察室有权检查账务资料,具有调查、盘点等权限[18][19] 审计处理与后续 - 审计处理结果需报告,有异议可向董事会提出[24] - 重要审计项目下达后进行后续审计[24]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监察室项目结束建档案,年度结束6个月内送交档案室[24] - 审计档案销毁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和董事长签字[25] - 审计工作底稿、季度财报、其他报告保管期限分别为5年、5年、10年[25] 奖惩与制度施行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或奖励[27] - 违反制度未犯罪依规追责,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
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3] 会议召集与举行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通知提前三日送达[4]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5] 表决与职权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等[5]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5] - 审议且全体过半同意,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5]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7][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十年[8] 规则解释 - 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0]
博实股份(0026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制度目的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目的是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4]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8]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具体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3] 沟通机制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12][15]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3] 股东权益 -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1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变更后及时公告[18] - 上市公司应提前公告网上直播的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信息[21] - 公司需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2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保证渠道畅通[27]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信息发布和回复需审核[29][31] 现场参观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或项目地现场参观,应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25] 人员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34]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36] 内部管理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37]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9]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20]
博实股份(0026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制度概况 -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4]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人员[3] 责任情形 - 6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5] - 4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8] - 4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0] 责任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6种[12] - 出现责任追究范围事件时可附带经济处罚[13]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适用有关规定[1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博实股份(002698)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呈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
博实股份(00269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工作,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等有形资产、无形 资产、债权、股权单一及其组合形式进行的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行为。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市场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培 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科学谨慎决策,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7: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