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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00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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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国内外业务稳健增长,期待公司赛事持续布局
西南证券· 2024-09-01 14:03
报告评级 - 报告给予力盛体育"买入"评级 [1]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体育赛事经营、体育场馆经营、市场营销服务等业务 [2] - 公司业务包括体育赛事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市场营销服务、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数字体育等 [9] 2024年半年报业绩表现 - 2024H1公司实现营收2.2亿元,同比增长22.8%;归母净利润为1368.5万元,同比增长15.6% [2] - 2024Q2公司营收为1.2亿元,同比增长32.5%,归母净利润为212.0万元,同比增长18.6% [2] 各业务板块表现 - 体育赛事经营业务营收为1.5亿元,同比增长34.1% [2] - 体育场馆经营业务营收为5473.2万元,同比增长28.9% [2] - 市场营销服务业务营收为1000.7万元,同比增长30.0% [2]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拟定增3.6亿用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项目,以及定增1.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投资并控股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2] - 公司响应政策要求,未来将数智运动健康中心入驻成都天府奥体公园,参股企业悦动天下旗下悦动圈是除KEEP以外最大的健身流量平台 [3] 盈利预测与估值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6、0.9、1.1亿元 [3] - 给予公司2025年21倍PE,对应目标价11.97元,维持"买入"评级 [11] 风险提示 - 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体育赛事推广权无法延展或商权费大幅上升风险、募投项目进度不及预期风险 [3]
力盛体育:公司事件点评报告 :主业持续向好 赛事IP商业化价值具潜力
华鑫证券· 2024-08-28 08:2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投资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主业持续向好 - 2024 上半年公司总收入同比增加 22.76%,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39.74%,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18.9% ,管理费用同比下滑 17.33%,扣非利润同比增加 22.5%,且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1.03 亿元,公司主业持续向好 [1] - 2024 上半年公司场馆经营、赛事运营、装备、营销收入分别为 0.55、1.47、0.057、0.1 亿元(yoy+28.86%、+34%、+24.89%、+30%),均取得双位数增长 [1] - 赛事及场馆经营业务毛利率略同比下滑,但营销业务毛利率同比有提升 [1] 赛事 IP 商业化价值具潜力 - 2024 上半年公司赛事运营收入 1.47 亿元(同比增加 34%,其营收占比 66.14%),得益于海外赛事等收入增速驱动 [1] - 公司运营国际汽联区域方程式系列锦标赛(F3/F4)、TCR Aisa/TCR China、CTCC 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CKC 中国卡丁车锦标赛等多项国际级赛事,将继续拓展在亚洲中东地区、澳大利亚等海外国际赛事 [1] 拟定增加码主业 海南项目可期 - 公司拟定增 4.98 亿元用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若落成有望年化增厚公司利润 5000 余万元 [3] - 海南省以新能源汽车作为重要产业支柱,也是力盛体育空间业务全国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点,并与公司赛车赛事运营业务产生协同 [3] 盈利预测 - 预测公司 2024-2026 年收入分别为 5.08、5.85、6.6 亿元,归母利润 0.55、1.02、1.3 亿元 [4] - 当前股价对应 2024 年 PE 为 27.3 倍 [4] - 2024 年公司体育赛事 IP 矩阵有望持续丰富,科技创新赋能场景应用下,以体育为支点,有望形成"体育+"产业结构下的新质生产力 [4]
力盛体育: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9:32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52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 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王文朝、马怡然以 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 顾晓江、证券事务代表盘羽洁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力盛云 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 053)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
力盛体育: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7 19:3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33,605,838股,发行价每股11.62元,募集资金390,499,837.56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380,660,214.92元[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结余和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均为178,973,096.00元,其中专户32,973,096.00元,理财46,000,000.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3] - 募集资金总额为38,066.02万元,本半年度投入1,563.24万元,累计投入21,110.56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55.46%[14][15] 项目投入与收益 - 2024年上半年度项目投入15,632,441.27元,利息收入净额1,036,515.57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期末累计项目投入211,105,591.74元,利息收入净额9,418,472.82元[3] - Xracing项目本半年度投入837.68万元,累计投入2,541.68万元,投资进度88.43%,预计2024/12/31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4] - 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本半年度投入725.56万元,累计投入2,984.01万元,投资进度15.12%,预计2025/12/31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半年度效益为 - 205.72万元[14] - 精英系列赛项目累计投入2,584.87万元,投资进度105.29%,2023/9/30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半年度效益为175.04万元[1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00%[14] 资金使用决策 - 2023年4月7日同意使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日已归还[5] - 2024年4月2日同意继续使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7] - 2024年4月2日同意使用不超11,000万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7] 理财投资 - 公司多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到期金额为4,600万元,本期取得投资收益92.16万元[16] - 力盛云动购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04386)金额为6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或2.6%或2.8%,理财期限为92天,起始日期2024 - 5 - 15,终止日期2024 - 8 - 15[17] - 力盛云动购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03854)金额为4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或2.6%或2.8%,理财期限为91天,起始日期2024 - 4 - 26,终止日期2024 - 7 - 26[17] 其他 - 2021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8.5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80万元,共计238.56万元,同年置换为募集资金[15] - 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计划建设40家卡丁车运动场馆,预计2025年12月31日全部投资建设完成[15]
力盛体育: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9:32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51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审议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 资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林朝阳、曹杉,独 立董事黄海燕、张桂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
力盛体育(002858)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7 19:32
财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2.28亿元,同比增长22.76%[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增长15.6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0亿元,同比增长22.54%[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476.31%[1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09元,同比增长21.85%[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6%,同比增加0.62个百分点[12] - 总资产为102.04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68%[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81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41%[12] 公司概况 - 公司专注于体育运动业务开展,以体育赛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与市场营销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19] - 公司凭借积累多年的丰富资源与经验优势,形成了以头部赛事 IP 为核心、赛车场和赛车队为载体,赛车技术改装、装备制造销售、汽车品牌营销服务为延伸的汽车运动全产业链业务闭环[19] - 公司持续独家运营国际汽联区域方程式系列锦标赛(F3/F4)、TCR Aisa/TCR China、CTCC 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CKC 中国卡丁车锦标赛等多项国际级、国家级赛事 IP[19] - 公司提出"IP 引领,数字驱动"的长期发展战略,聚焦"全民健身"、"体育教育"及"人工智能数字体育"三大赛道[19] -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加速形成全新产业结构下的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19] 行业政策 -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体育行业[20] - 得益于国家顶层政策的强力推动,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20] - 2019 年-2022 年间,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支持体育产业发展[20] - 2022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首次将体育产业作为重要章节写入其中[20] - 2023 年国家各部委先后颁布多项政策措施助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20] 业务拓展 - 公司持续以"IP 引领,数字驱动"发展战略,围绕 IP、空间和数字化三大板块进行业务拓展[23] - 公司专注体育产业尤其赛车领域多年,拥有多个国际级、国家级头部赛事的独家运营推广资质及自主 IP[24] - 公司积极推进赛事业务,引入国际顶级赛事的同时,继续拓展在亚洲中东地区、澳大利亚等海外国际顶级赛事[24] - 公司新增运营赛事包括"国际汽联电动方程式世界锦标赛-上海站"、"国际汽联澳大利亚四级方程式锦标赛"等[24] - 公司作为"国际汽联电动方程式世界锦标赛-上海站"的唯一指定代理运营方,将在多个环节发挥专业运营能力[25] - 公司运营国际/亚洲级、国家级及区域级赛事共 45 场次[24] 赛事运营 - 国际汽联中东区域方程式锦标赛是该地区唯一获得国际汽联认证的锦标赛[25] - 国际汽联中东区域方程式锦标赛包含在三个国际汽联一级赛道举行的五轮比赛[25] - 国际汽联中东区域方程式锦标赛采用全新 Tatuus 车架的 F3 赛车符合最新的 FIA 技术规则[25] - 国际汽联中东区域方程式锦标赛配有全新的 HALO 座舱保护系统和防侧撞保护装置等安全装置[25] - 国际汽联四级方程式赛事在阿联酋和澳大利亚举办,为年轻车手提供通往一级方程式的机会[5][2] - TCR国际汽车系列赛在亚洲地区设有官方授权赛事TCR Asia,为参赛车手提供专业和丰富的参赛机会[2] - 雪邦12小时耐力赛是马来西亚著名的耐力赛事,2023年将由雪邦国际赛车场和TOP SPEED合作重新举办[1] - 法拉利亚太俱乐部挑战赛自1993年成立,是全球知名的法拉利品牌赛事[2] - 亚洲保时捷卡雷拉杯自2003年创立以来已成功举办208场比赛,是亚洲地区首屈一指的赛车赛事[3] - 兰博基尼Super Trofeo亚洲超级挑战赛自2012年首次在亚洲亮相,为绅士车手和职业车手提供在高水平单一品牌赛事上竞技的机会[2] - 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CTCC)是中国存续时间最长的国家级场地赛车赛事,2021-2022赛季采用"赛区型"办赛模式[2] - TCR国际汽车中国洲系列赛(TCR China)是在中国举行的全国性系列赛,吸引了多家自主及合资品牌参加[2] - 中国卡丁车锦标赛(CKC)是中国存续时间最长的国家级卡丁车赛事[3] - 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CRRC)是由中汽摩联主办的国家级公路摩托车赛事[1] 空间业务 - 公司运营专业赛车场3家,另有1家正在建设中[29] - 公司运营品牌体验中心4家,包括宝马驾驶体验中心
力盛体育: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4-08-21 18:31
目 录 | 一、问题一 …………………………………………………………第 | 1—21 | 页 | | --- | --- | --- | | 二、问题二…………………………………………………………第 | 21—50 | 页 | | 三、附件……………………………………………………………第 | 51—55 | 页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 51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 52 | 页 | |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 53 | 页 | |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 54—55 | 页 | 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93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及的力盛云动(上 ...
力盛体育: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8-21 18:31
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2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力盛体育")会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国浩 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 逐项进行了核实并制作完成问询函回复,并根据要求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 和补充披露。 现将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力盛体育: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8-21 18:3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正券 (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3-3-1 声 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 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汪晨杰、江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 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
力盛体育: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08-21 18: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 二〇二四年八月 | 第一节 律师申明事项 | 3 | | --- | --- | | 第二节 正文 | 5 | | 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 3 5 | | 第三节 签署页 | 14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力盛云动(上海) 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