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新赛克(002912)
icon
搜索文档
中新赛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14 21:0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中新赛克董事会的责任。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o)"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沪24AC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172 号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新赛克)2023年12月 31 目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
中新赛克: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14 21:01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 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现拟继续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 年,并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4年度 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 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 ...
中新赛克: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3-14 21:0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 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 看,该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3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2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59%。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14,669.21 ...
中新赛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14 21: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
中新赛克: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宏伟)
2024-03-14 21:0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乐宏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任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乐宏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64 年 8 月出生, 硕士。曾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主任科员,江苏省盐城 市郊区北龙港镇镇长助理,江苏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主任科员,江苏 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 ...
中新赛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幼美)
2024-03-14 21:0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幼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任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幼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55 年 2 月出生, 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深 圳市中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 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检察院司法监督员,深圳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 学会会员,深圳市女财经工作者协会名誉副会长。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
中新赛克: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4 21:01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月 14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 ...
中新赛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4 2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中 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 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
中新赛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14 21:01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
中新赛克: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14 21:0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成柱、肖幼美、乐宏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成柱、肖幼美、乐宏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