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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00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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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0029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30 15:5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工作负责人[3]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重大事项等情况需报送或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5]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7] 信息流转 - 公司内部内幕信息流转需董秘及相关负责人批准[13] - 与外部单位流转需董事长批准[13] 保密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23] - 董事等应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23]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6] 其他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材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二日内披露结果并报送[26] - 加强对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5]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30][31]
宝明科技(00299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15:55
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3] 责任追究流程 - 董秘收集资料提方案上报董事会[3]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权利[8] 责任追究情形 - 违规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应追责[5]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7] - 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处理[8] 追究责任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1] 制度其他说明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1]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13]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14][15]
宝明科技(00299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30 15:55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应关注平台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4] - 发布及回复要诚信、真实准确完整[5] 回复要求 - 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7] - 不得涉及未公开及不宜公开信息[9] - 保证公平性[9] 职责分工 - 董秘负责审核工作[12]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解答报送[12] - 未经审核不得发布或回复[13]
宝明科技(002992)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30 15:55
内部控制 -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环境、业务、会计系统等多方面内容[6]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等业务环节[8]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涉及选任、业绩考核等方面[13]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按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划分,关联方名单需及时更新[17] - 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0] 对外担保 - 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2] - 审批权限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提交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22][27] - 要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26] - 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并谨慎判断反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24]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7] - 财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9]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在年报披露[31] -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按规定使用和变更[27][28][29] 其他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4]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4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评价意见报深交所并与年报同时披露[42]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并按规定审批[33] - 信息披露按相关规则确定范围和责任人并及时报告[38]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4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5]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46]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4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8]
宝明科技(0029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15:55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重大交易报告情况 - 对外投资及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7] - 其余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日常交易报告情况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情况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重大风险事项报告情况 - 单次损失500万元以上、重大债务金额达50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其他报告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3] - 变更公司名称等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13] - 董事长等人员变动需报告[13]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质押需通报信息[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15] 报告时间要求 - 临时报送重大信息需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每月征询信息相关部门需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20] - 重大事件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0] 报告制度及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3]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23]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3]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7]
宝明科技(00299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5: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不超过3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086.8635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086.863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086.8635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6]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 [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2]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4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4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9][50][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3]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紧急情况可缩短通知期限[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0]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9]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4]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2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13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1] - 公司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5][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宝明科技(0029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30 15:5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行为[2] - 涉商业、国家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6] 审批与管理 - 申请需经证券部、董秘、董事长审核审批[7][8] - 登记信息保存不少于十年[9] 披露要求 - 已暂缓披露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1] - 报告期内相关登记材料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11] 惩戒措施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惩戒相关人员[13]
宝明科技(00299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5:55
内审人员配置 - 公司内审部至少配备2名内部专职审计人员[6] 内审报告频率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9][11] - 内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内审检查频率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内控评价流程 - 公司根据内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6] 内审内容范围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内控、新建及技改项目、合同、离任、责任、经济效益、专项审计[18][19] 内审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日常工作程序中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项审计除外)[21] - 审计终结后应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1] - 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整改通知送达后,被审计对象应制定并执行整改方案[21] - 内审部会进行整改结果回访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21] 审计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24] 审计档案管理 - 内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建立审计档案[24] 奖惩机制 - 被审计对象遵守财经法纪、效益显著,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违规则追究责任[26] 制度审议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30][31]
宝明科技(00299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30 15:5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 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管理包括正面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分析和处置,重点 是媒体上出现的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对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涉 及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新闻报道、负面言论等。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小组"),由公司董 事长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舆情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 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 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决定 ...
宝明科技(002992)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10-30 15:55
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 - 重大交易事项报告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1]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14] 重大风险事项 - 单次亏损或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为重大风险[15] - 重大债务等金额达500万元以上为重大风险[15]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达500万元以上为重大风险[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为重大风险[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为重大风险[17]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管理机构[3]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3] -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重大诉讼与股东情况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关注[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等应及时报告[21] 内部人员与信息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部人员[29]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7] - 公司应在指定渠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27] - 公司重大事件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30] - 拟实施重大事项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报备[30] 违规处理 - 重大信息知情人员违规公司给予处分[36] - 内部人员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