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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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002992)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22:14
业绩预计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4,000.00万元至5,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亏16.08%至32.8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4,750.00万元至5,75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亏8.22%至24.18%[6]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但因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导致持续亏损[9]
宝明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6-17 16:28
股本变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50万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由1.0346095亿股增至1.3796095亿股[1] - 2021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共派5104.55515万元,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79349235亿股[2] - 2022年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561.69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增至1.84966135亿股[3] - 2023年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98.5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增至1.85951135亿股[3] - 2023年回购注销168.507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至1.84266065亿股[4] - 截至公告日,总股本为1.84266065亿股,限售股占比57.47%,无限售股占比42.53%[4]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6] - 控股股东等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上市时所持股份10%,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9] - 控股股东等持有超5%股份时,减持前3个交易日发提示性公告[9] - 控股股东等集中竞价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集中竞价不超1%,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不超2%[9][10] 增持与稳定股价 - 控股股东等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前一会计年度现金分红20%,单一会计年度不高于50%[11] - 董事和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前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20%,单一会计年度不高于50%[13] - 增持股份价格不超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0%[12][13] - 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净资产,3个交易日内提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17] - 稳定股价措施审议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实施[17] - 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可终止增持计划[12][13] - 增持股份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13] 限售股份 - 2021年部分股东因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28]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2024年6月19日上市流通,数量100,490,000股,占比54.5353%[30][31]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8名[32] - 李军等股东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分别为5,353,775股、1,703,000股、162,500股等[35][36][37] - 限售条件流通股等变动后数量和占比变化[38] 保荐机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为中银证券,持续督导至2022年12月31日[40]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聘请中信证券承接持续督导工作[40]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异议[41]
宝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7 16:26
股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5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由103,460,950股增至137,960,950股[5] - 2021年转增后总股本179,349,235股[6] - 2022年总股本增至184,966,135股[7] - 2023年总股本增至185,951,135股,后减至184,266,065股[7][8] -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84,266,06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57.4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42.53%[8] 限售股份 - 本次8名股东合计解除限售股份100,490,000股,占总股本54.5353%,可实际上市流通78,927,275股,占总股本42.8333%[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4] - 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数为55,068,000股,36,840股司法冻结[37][38] - 李军本次解除限售股数为21,320,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5,353,775股[37][38] - 李云龙本次解除限售股数为6,812,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1,703,000股[37][38] - 丁雪莲本次解除限售股数为650,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162,500股[38][39]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等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1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上市时所持股份总额10%[13] - 持股超5%股东90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前一年现金分红20%,不高于50%[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前一年税后薪酬20%,不高于50%[17] - 增持股份价格不超前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0%[16][17] 其他规则 - 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3个交易日内提预案并公告,5个交易日内实施[21] - 招股书有问题,控股股东和实控人30日内按发行价加利息回购[22] - 违反招股书承诺,5个工作日内停分红、股份不得转让[23] - 董事承诺促使薪酬制度、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4][25] - 未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扣减相关人员现金红利或薪酬[20] - 因股价低于发行价,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2]
宝明科技:关于签署终止马鞍山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相关协议的公告
2024-05-21 16:08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终止马鞍山"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马鞍山"宝明科技复合铜箔 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马鞍山"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 项目,并与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马鞍山市 宁马新型功能区管委会")、马鞍山市横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相关 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终止马鞍山"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
宝明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20 20:2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 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
宝明科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20:21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宝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经公司 2023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
宝明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20:21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 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 (6)本次股东 ...
宝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5-17 18:42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 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子 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 行" ...
宝明科技(002992) - 2023 Q2 - 季度财报(更正)
2024-04-28 16:21
财务数据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8.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6%[4] - 总资产23.7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6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65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82%[4] 限制性股票相关 - 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8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68.51万股,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91%[20] - 2023年3月28日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以6.49元/股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7] - 2023年5月22日公司2022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实际授予89人,数量为98.50万股[29] - 2023年7月26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由185,951,135股变更为184,266,065股[30] 股东信息 - 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61%[23] - 实际控制人为李军,其直接持股比例11.52%[23] 项目投资与建设 - 2023年公司计划在马鞍山市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并设立子公司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 - 2023年4月公司、安徽新材料等签订了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合同[17] - 2023年2月2日公司与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签订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同日安徽新材料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6]
宝明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孝春(已离任)
2024-04-28 16:2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孝春 本人王孝春,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3 年 8 月换届后离任。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孝春,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招商局蛇 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