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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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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8:4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2] -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议案[2] 候选人提出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4] 表决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选举要求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比例[7] - 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否则选票弃权[8]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9] 特殊情况处理 - 获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公司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9] - 因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0]
立方制药(0030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8:4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4] - 需具备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并取得资格证书[4] - 四种情形需披露聘任原因及风险[5]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参加培训取证[6]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需充足理由,六种情形应一月内解聘[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等事务[9][11] - 负责股权管理、股价敏感资料保密等事务[11][12]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战略,筹划再融资或并购重组[20] - 管理和保存公司名册资料,保管董事会印章[23] 培训与考核 - 候选人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个课时[22]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深交所后续培训[22] - 接受深交所年度考核和离任考核[22] 其他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秘书为负责人[17]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通过之日生效[24]
立方制药(00302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2 18: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当选[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至少两名委员出席,一票表决权,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1][12]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2]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12]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3]
立方制药(003020)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4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等人员和机构及持股 5%以上大股东[14]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6]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7] 申请与审核流程 - 各部门或子公司申请需提交文件至证券部[9] - 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登记入档[9] 登记与报送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9][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安徽监管局和深交所[10]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违规导致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6]
立方制药(003020) -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8月制订)
2025-08-12 18:45
利润分配规划 - 2026 - 2028 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13]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4] 分红条件与比例 - 重大投资或支出界定[10]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最低比例规定[15] 审议与通过规则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表决要求[5] - 调整既定政策及特殊情况方案通过要求[7][8] 其他 - 原则上年度分配,可中期分配[9] - 规划解释、生效及修订规定[19] - 文档为合肥立方制药2025年8月内容[20]
立方制药(00302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12 18:4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 - 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算[4] 股权结构 - 季俊虬共占总股本46.95%[7] - 邓晓娟占总股本7.04%[8] - 崔欢喜占总股本0.04%[9] 独立董事情况 - 杨模荣、李进华、史静自2020年9月、2022年8月、2023年11月起任独立董事[12][13] - 三人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无处罚处分等问题[13]
立方制药(003020)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45
人员离职生效 - 董事、高管辞职报告收到日起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及法定代表人确定 - 董事辞职公司 60 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30 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人员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执行期满未逾 2 - 5 年不能任董事[5] 离职后事项 - 离职生效 5 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8] - 离任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 25%股份[10] 责任追偿 - 因未履行承诺致损,可追偿离职前 3 年收益[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 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立方制药(00302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2 18:45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修订为八名,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21]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10日内注销,部分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董事违规[7]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董事与高管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9]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5]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等[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32] - 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33]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7项制度,制定3项制度[39][40] - 部分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其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0]
立方制药(003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模荣)
2025-08-12 18:45
独立董事提名 - 杨模荣被提名为合肥立方制药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1][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有相关限制[6] - 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情况[8][9]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9]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0] - 任职不符资格将及时报告并辞职[11]
立方制药(00302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史静)
2025-08-12 18:4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史静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9]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合规[10]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11] - 若被提名人任职不符要求,提名人将处理[11] 落款信息 - 提名人落款为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8月12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