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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3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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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3000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须符合多项任职资格,部分人士不得担任[3][4] 职责与聘任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5] - 由董事长提名,审核通过后董事会聘任[9]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0][11] 其他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取培训证[10] - 细则自审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碧水源(300070)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累积投票制细则 - 目的是完善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维护中小股东权益[2] - 投票权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2] - 所选董事不实施交错任期制[3] 选举规则 - 选一名董事不适用,选两名以上适用[2][5] - 选票数不得超限额,否则无效[5] - 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开进行[5] 当选条件 - 选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按得票排序[6]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需二次选举[7] 其他 - 采用该制度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8]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11]
碧水源(3000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 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27] - 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以前以书面提案形式提出[28]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9]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9]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的决议[31] - 本规则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9]
碧水源(30007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应遵循真实等原则[2][4][5]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9] - 公告文稿等应报送深交所,采用中文文本[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 - 年度、半年度报告应记载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14] - 季度报告应记载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需业绩预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0]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17]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审计[17]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2] - 公司发生的交易满足一定条件应及时披露[28] 其他事项披露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29] - 特定担保、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事项需审议或披露[29][31][3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等程序[34]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应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5] 内幕信息与知情人 - 公司部分重大事项属内幕信息[4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5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执行主体遇可能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时不得回答[53]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要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5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55]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保存不少于十年[57]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可处分并要求赔偿[59] 关联人与办法执行 - 持股5%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等属于公司关联人[62]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63]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63]
碧水源(3000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内幕信息制度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主要负责人[3]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及其下属部门、控股超50%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3] - 重大资产买卖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等多种情况属内幕信息[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5%以上股份股东等[8] 操作流程 - 重大事项填知情人档案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2] - 董高配合做好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5]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二个工作日报送处理结果至相关机构[19] 其他要求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及时补充完善档案及备忘录,事项变化时也需报送[16]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按规定备案[17] - 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追究违规人员责任[19] - 控制知情人范围,重大信息指定专人报送保管[20] - 建立健全登记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7] 信息填报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不同事项档案分别记录[31] - 填报获取方式、信息内容、所处阶段等[31] - 上市公司登记填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姓名[31]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四部分填列人员信息[31] 公司信息 - 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300070,证券简称为碧水源[33]
碧水源(30007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网络投票服务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需在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事项并申请开通录入信息[4] 投票信息处理 -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6]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交易日提供股东电子数据[6] 投票时间及规则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7]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现场会结束日15:00结束[8] - 按名下股份总和计表决权,多账户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11] 其他规定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6] - 对投票数据合规确认并披露表决结果[17]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
碧水源(300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0]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增持规定 - 披露增持计划应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内容[12] - 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六个月[12]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3] 信息申报与备案 - 任职等情况变化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6]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人员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并更新[20] 其他规定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8] - 多证券账户应合并,减持比例合并计算[20] - 限售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锁[21]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4] - 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并报告披露[24] - 制度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26]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6]
碧水源(3000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制度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9] 管理原则与规范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5]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 人员职责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5] 管理活动限制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8]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出现八类情形[15] 档案与信息披露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9]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9]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2] 其他规定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四项素质和技能[16] - 投资者相关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17]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19]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碧水源(30007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5] - 履行遵守法规、不滥用控制权等九项义务[5] - 不得隐瞒身份逃避义务和责任[6] - 保持公司股权结构和经营稳定,质押股份考虑对公司影响[6] - 不得开展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8]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0] - 不得影响公司业务独立,如开展同业竞争、进行显失公平关联交易等[11] - 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独立决策,通过股东会依法参与重大事项决策[13] - 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不得通过共用设备等方式影响[13] 交易与转让规定 - 与公司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4] - 不得利用控制地位牟取公司商业机会[15] - 买卖公司股份需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7] - 转让公司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公平、合理、可行[17] - 转让控制权前解决未清偿债务等情形[17] - 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减持应符合规定并披露信息[19] 信息披露要求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发生时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21]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3] - 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信息[24]
碧水源(300070)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30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7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24209363亿元,股份总数36.24209363亿股[6][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3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决议[74][7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董事[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公司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5%[10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相关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