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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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十日内开临时会议[5]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书面提议有要求,流程有时限[9] - 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开临时会[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1][22] 提案处理 - 未通过提案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4] - 情况不明会议暂缓表决,提议监事提再审议条件[25][27] 档案与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4] - 规则制订、修改报股东会批准,由监事会解释修订[36][37]
理邦仪器(3002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置换与投资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6]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 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归还补充流动资金,应到期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7]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8]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3] 信息披露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项目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1] 资金投向变更 -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投资于主营业务[20]
理邦仪器(3002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股东能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 ...
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秘书负责前期准备和资料提供[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通过议案和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独立董事职责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2] - 可多种方式召开,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3] 会议举行与召集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会议讨论和全体过半数同意[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会议事先认可[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1][12]
理邦仪器(30020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0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8 | | 第一节 | 监事 |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9 | | ...
理邦仪器(3002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
理邦仪器(3002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按本制度规 定权限进行批准或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 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四条 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附属公司(以下称"控股 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淳)
2025-04-23 20:2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等会议[4][6][7] - 2024年3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7] 交易与报告 - 2024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12]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相关报告[13] 员工持股 - 2024年7月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9月[17]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促进公司发展[22]
理邦仪器(300206)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8]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11]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信息披露原则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22] 股东与关联人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3]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5] 信息处理与报告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按临时报告程序更正[20]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相关人员需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28] - 公司总裁等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履行多项职责[28] - 公司发生多种情形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和办公室报告信息[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30] 年报差错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多种情形[31] - 公司更正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2]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审计部处理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33]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情况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33] 资料保存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37] 投资者接待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26] - 来电咨询应依据已公告内容答复[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