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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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8] - 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二日发通知,会议不少于二小时[1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二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1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3]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4][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多渠道沟通,信息先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6][7] 投诉与沟通机制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机制并公开流程[11] - 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制定方案时充分协商[12] 特定对象管理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属特定对象[17]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需在二日内回复[19] - 与特定对象交流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并做好记录[18] 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26]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26] 其他规定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14]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特定调研采访[13] - 组织董事等人员进行法规及投关知识培训学习[58] - 投关工作包括拟定制度、沟通、处理诉求等多项内容[59]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9]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等工作三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拟聘任会议前五日报材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0] - 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3]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北京君正(300223)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 - 所指信息含定期报告等[2] - 董办是管理机构,董秘是责任人[2] 保密义务 - 董高在特定期间有保密义务[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提前报送资料[4] 信息报送 - 依规报送需审批,经多部门审核及董秘批准[5] - 提醒外部单位保密,不得泄密或利用信息买卖证券[5] 制度生效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8]
北京君正(300223)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人员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注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4] - 会计机构负责人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注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5] 人员职责权限 - 财务负责人向总经理等报告工作,对财务数据和报告负责[3] - 财务负责人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有多项权限[7][8] - 会计机构负责人拟订制度,编制报告交审核[9] 人员聘任离职 - 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等聘任,任期与高管一致[11] - 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离任需提前书面辞职并接受审查[11][12] 人员管理规定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特定人员不得任职[5][14] - 履职不当会被追责,审计部门调查认定[14][15] - 责任追究有多种形式,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16][19]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其解释修订[18]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且会计专业人员担任[5] 履职规定 - 独董辞职比例不符时应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内审和财务部门提供书面资料[9]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财报公布前召开[11] - 召集人等可提议临时会议,经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期限至少10年[12]
北京君正(300223)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 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 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特定 对象来访接待工作。 第六条 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工作平等 ...
北京君正(300223)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 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 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一)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与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二)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 中的在制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 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制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 等;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 以及其他长期资产。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资产减值是指第二条所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资产减值准备为对应上述资产的减值准备。 第七条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 ...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23:39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北京君正(30022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工作安排 - 审计部每年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和结束后两个月[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和提交内部审计报告[8][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审计内容 - 审计部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经济活动,关注舞弊行为[7][8] - 审计部每季度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1][14]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5] 报告与评价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公司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8] 制度与考核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19] - 审计部履行职责有多项权限[19]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制订年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2] - 审计前提前三日通知被审计对象,结束后十日内提报告[22][23] - 被审计对象对结论有异议可十日内向审计委员会反映[23]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含方案、报告等材料,一项一卷保存十年[28][30] 奖惩措施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30] - 对违规人员和单位视情节处理并追究责任[3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3]
北京君正(3002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 表决规则 - 除选举董事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8] - 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8] - 记名投票,一股一票,公司自持股份无表决权[8]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10]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10]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