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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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
北京君正(3002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四)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 ...
北京君正(30022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越)
2025-04-18 23:39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 独立董事自2024年12月20日任职,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2] 会议出席情况 - 2024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实际通讯出席1次[2] - 2024年度应列席股东大会会议0次,实际列席0次[3] 履职相关情况 - 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关注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4] - 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 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8] 无特殊情形 - 2024年度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异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形[9] 履职目的 - 独立董事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10]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另设副组长 1 名。 第八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 职原因以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董事会注意的情况进行说 明。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
北京君正(30022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2][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披露[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1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13]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关联交易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计算[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规定,已履行程序不再累计[15]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1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 ...
北京君正(3002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君 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 ...
北京君正(300223)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财务报告审计安排 - 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和事务所协商确定[2] - 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2] - 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沟通并评估其能力等[7] 审计过程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3] - 出具初步意见后,安排见面会沟通,审计委员会再审阅报表[10] 独立董事职责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事项进展,独立董事实地考察[3] - 召开董事会前审查程序,意见未采纳可拒绝出席并要求披露[11] - 在年度报告中就重大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12] 审计后流程 - 审计委员会表决报告,提交意见和续聘建议给董事会[4]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披露前15日和预告、快报披露前5日,相关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7]
北京君正(300223)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 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 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特定 对象来访接待工作。 第六条 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工作平等 ...
北京君正(30022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23:39
总经理任期与会议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 总经理会议例会每月1日上午召开,遇节假日延至节后首个工作日[9] - 总经理会议记录保存期限5年[10] 文件审批与职责 - 重要紧急文件审批不超24小时,一般文件不超三天[14] - 总经理维护公司财产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18] 人员管理与监督 - 总经理等高管聘任期间接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21] - 总经理等高管接受股东、审计委员会和职工监督[2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