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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8:4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11月12日发通知,11月15日现场召开[2] - 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2] 议案情况 -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3] - 修订后的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3]
梅安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8:42
信息披露主体与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等多类主体[2]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6]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0] 信息披露要求与时间 - 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披露重大信息[3] - 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4]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特定情形1个月内预告[16] 信息披露范围与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或提交审议[29][30]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下降超50%等需披露相关信息[33] 特殊情况信息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异常、涉案金额等情况需披露[36][40] - 股东股份质押、签署重大合同等情况需披露[42][45]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发布经证券部制作等多环节[60]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由证券部管理[54] 信息披露监督与违规处理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5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74] 信息披露相关活动 - 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并事先公告[62] - 投资者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6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67] - 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审核[68]
梅安森: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8:42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5] - 特定情况监事会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5]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席3个工作日内发通知[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通知[7]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 -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3] - 所议事项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15] 表决结果通知 - 现场开会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之前通知[15] 会议记录 - 监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录像[18]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18] - 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信息[18] - 与会监事和记录人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19] 决议公告与保密 -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深交所创业板规定办理[19] - 会议相关人员在决议公告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9] 档案保管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1] - 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 - 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21]
梅安森: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8:42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三个工作日内开临时会议[10] 记录保存 - 一般的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10年[11] 报告要求 - 重大变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信息[13] - 总经理向董事长等报告年度计划等情况[14] - 总经理向董事会等报告重大合同等并保证真实[14] - 董事会等要求时,总经理5日内报告工作[14] - 高管执行决议遇问题及时报告并提请应对[14] 细则说明 - 未规定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不一致以其为准[16] - “以上”含本数,“不满”不含本数[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由董事会解释[16]
梅安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8:42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2] 独立性要求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5] - 不得影响公司人员、财务、业务独立[6][7][8] 诚信义务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合法权益[5] - 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7] 责任赔偿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责的应用股权及其他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8] 转让规定 - 转让股份前解决违规占用资金和违法担保问题[9] - 转让控制权前解决未清偿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6] 信息管理 - 不得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保密并公平披露[12] - 媒体报道影响股价时应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14] - 接受采访等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14] 信息披露 - 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4] - 契约型基金等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15] - 按深交所要求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15] 董监高职责 - 促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遵守相关规定[15] 规范说明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梅安森: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8:4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且超5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1000万元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报告[6] - 重大采购、销售等合同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重大事项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提供资料[24]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7]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17]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需知会董事会秘书[18]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20]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24] - 公司总经理及高管应督促重大事项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25] 信息保密与披露 - 公司董监高及知情人员需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5] - 公司内部重要会议报告等应限定传达范围并提出保密要求[25] - 公司各部门与中介机构合作时不得泄露无关内幕信息[26] - 公司在网站及媒体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渠道[26] - 公司向政府报送含未披露信息材料时应通知董秘协调披露[26]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需对信息真实性等负责[18]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2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8] - 因未上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0]
梅安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8:4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离职后半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 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8] 减持规定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17]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19] 增持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1] - 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2] - 完成或提前终止通知公司披露[23]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毕应披露实施情况[24] - 发布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4] 其他规定 - 董监高持股及增持比例达规定应报告披露[2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批准后生效[30][31]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26]
梅安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31 16:28
股份回购 - 公司拟用2500万至5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13.59元/股[2]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回购2680900股,占总股本0.8809%[3] - 累计回购最高成交价10.63元/股,最低9.04元/股[3] - 累计成交总金额25499622.60元[3]
梅安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4-10-30 18:1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总计175.00万股,首次授予156.80万股,预留18.20万股[3] - 2023年9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156.80万股[7] - 2024年9月30日同意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7.69万股失效作废[9][10][12]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62人,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4.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40%[3] - 归属安排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25%[4][5] - 2024年9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13] - 本次62名激励对象中61名百分之百归属,1名百分之八十归属[9][13] - 归属日和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5日[3][17][19] -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6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139.20万股,本次归属占比24.94%[18] 股票价格与权益分派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原为6.88元/股,现调整为6.86元/股[9][10][12] -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299,979,3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10][1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06.79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65.73%,高于业绩考核要求的44%[15] - 按变动前总股本计算,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467元;变动后为0.1465元[22] 资金与股本变动 - 截至2024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62名激励对象出资款238.110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4.71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03.4006万元[19] -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 - 本次归属前股份总数304342008股,本次增加347100股,变动后为304689108股[21]
梅安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9:0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发出,29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报告审议 - 会议表决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反对,0弃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