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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方集团(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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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SZ)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智通财经网· 2025-06-27 18:46
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2020年虚增利润797.78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90% [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48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40% [2] - 2021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销售费用548.73万元,虚增利润548.73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2% [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58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总资产的9.31% [2] 收购与业绩承诺 - 2015年4月公司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等方式收购康铭盛60%股权 [2] - 2017年12月8日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康铭盛35.7454%股权 [2] - 交易对方承诺康铭盛2018-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5亿元、1.40亿元、1.55亿元 [2] 责任人员认定 - 李迪初作为康铭盛执行董事,直接分管财务造假实施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3] - 彭立新作为康铭盛财务总监,知悉部分销售返利未入账,应负直接责任 [3] - 聂卫、肖业芳分别作为康铭盛总经理和国内事业部总监,参与实施财务造假 [3] - 王敏作为公司董事长,未能有效解决子公司管控问题,应负主管责任 [4] - 刘志刚、江玮等高管未能协同解决管控问题,应负直接责任 [4] 监管处罚措施 -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4] - 对李迪初处以500万元罚款,对聂卫、彭立新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4] - 对王敏、肖业芳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志刚、江玮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4]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李迪初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5] -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5]
*ST长方(300301) -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5-06-27 18:46
涉案金额 - 控股子公司涉案金额为22466666.78元[1] 未付费用及违约金 -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未付费用为11853980.74元[1] -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未付费用产生的违约金为592699.04元[2] - A13栋厂房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欠付费用为2174060元[2] - A13栋厂房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欠付费用产生的违约金为3695902元[2] 小额诉讼仲裁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金额约34.62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2%[4] 租金支付 - 2025年1月21日康铭盛向富康公司支付租金8774302.53元[6] - 自2022年6月至今,康铭盛累计支付租金达20657583.23元[6] 案件进展 - 案件已由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1] - 本次诉讼对公司合并报表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1]
*ST长方(300301) - 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公告
2025-06-27 18:4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15 年 4 月公司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康铭盛 60%股权[3][18] -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康铭盛 35.7454%股权[3] 业绩总结 - 李迪初等承诺 2018 - 2020 年度康铭盛净利润不低于 1.25 亿元、1.40 亿元、1.55 亿元[3] - 2020 年康铭盛少记费用 7977793.64 元,虚增利润 7977793.64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 54.90%[4]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 147969495.91 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 5.40%[4] - 2021 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费用 5487345.17 元,虚增利润 5487345.17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 2.02%[4]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 158171811.42 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 9.31%[4] 处罚情况 -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15] - 深圳证监局对李迪初给予警告,并处 500 万元罚款,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5] - 深圳证监局对聂卫、彭立新给予警告,分别处以 300 万元罚款[15] - 深圳证监局对王敏、肖业芳给予警告,分别处以 250 万元罚款[15] - 深圳证监局对刘志刚、江玮给予警告,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15] - 深圳证监局对梁涤成、饶奋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15] 违规后果 - 公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对相应年度财报追溯更正[24] - 公司满足条件后将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24] - 公司被公开谴责[21] - 李迪初等多人因违规被公开谴责[21] - 李迪初被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21] 其他 - 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终了日距深圳证监局发现不足两年,未过处罚时效[11]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款,不服可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16][1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行政处罚不产生重大影响[25]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5]
*ST长方(300301)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27 18:33
风险警示与处罚 - 公司已申请撤销因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结果待深交所批准[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致2020 - 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股票自2025年1月13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3][5][8] - 2025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在满足条件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4][6]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结果待深交所批准[12] - 2025年1月10日深圳证监局对康铭盛前管理人员作出行政处罚[16] 内控审计情况 - 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指出多项重大缺陷[7] -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发现监督管控不到位等问题[7][8] -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相关否定意见影响已消除[11] - 2025年3月27日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15] 整改与治理 - 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工作[9] - 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9] - 公司修订完善22个相关治理制度[10] - 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10][11] - 2024年公司开展新《公司法》等法规培训提升合规意识和治理水平[12][9]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向84人授予合计3976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4年12月17日收到84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3976万元[14] - 截至2024年12月17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29868769元,累计股本为829868769元[14]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97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26日上市[14]
*ST长方(300301)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5-30 17:03
风险警示相关 - 2022年5月6日因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4] - 2025年1月13日因2020 - 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3] - 公司将在满足条件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 财务审计相关 - 2023年4月27日,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9] - 2024年,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11] - 2024年4月25日,2023年度内控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11] - 2025年3月27日,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15] 公司治理相关 - 2023年7月24日对全体员工进行公司治理及内控培训[9] - 2023年12月14日修订完善22个相关治理制度[10] - 2023年12月29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10] - 2024年6月22日开展《公司法修订要点解读培训》[12] - 2024年7月25日开展上市公司法规培训[12] - 2024年10月25日部分董监高参加培训[12] 激励计划相关 - 2024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3] - 2024年12月16日向84人授予3976万股限制性股票[14] - 截至2024年12月17日收到84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3976万元[14] - 截至2024年12月17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829868769元,累计股本为829868769元[14] - 2024年12月26日397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14] 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议案[12]
*ST长方(300301) -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5-26 17:30
公司治理 - 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 - 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1] 工商变更 -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地址及修订章程议案[1] - 完成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 - 住所变更为深圳坪山区相关地址[1]
*ST长方(300301) -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5-05-16 18:01
诉讼结果 - 一审判决深圳和普宁华旗源付还公司服务款6315.96万元及利息[2] - 二审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5] - 二审案件受理费357598.10元由公司负担[5] 其他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未披露小额诉讼等金额约34.62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1.12%[6] - 服务款项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拟申请强制执行[7]
股市必读:*ST长方(300301)5月15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搜狐财经· 2025-05-16 07:16
交易数据 - 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ST长方报收于1.86元,上涨0.54% [1] - 换手率为1.25%,成交量9.9万手,成交额1855.16万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197.19万元,占总成交额10.63% [3][4] - 游资资金净流出186.67万元,占总成交额10.06% [4] - 散户资金净流出10.53万元,占总成交额0.57% [4] 公司风险警示进展 - 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2] - 深交所仍在审核上述申请,公司无需撤回重新提交 [2] - 公司将在收到深圳证监局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后回复年报问询函 [2] - 相关申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2]
*ST长方(300301) - 关于长方集团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09 19:24
会议安排 - 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5] - 3月29日发布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5] - 5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7] 股东情况 - 共青城长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15%,有权提临时议案[6]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40,398,762股,占4.8681%[9] - 网络投票股东209名,代表275,870,536股,占33.2427%[9]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217名,代表316,269,298股,占38.1108%[9] 议案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项议案[12]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公布[17]
*ST长方(300301)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09 19:24
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2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6,269,2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1108%[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398,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8681%[7]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870,5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2427%[7] - 中小股东211名,代表股份245,401,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5712%[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14,307,07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3796%[8]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14,227,47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3544%[9]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14,302,47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3781%[11]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313,440,97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57%[12] -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298,150,97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8748%[14][15]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314,069,37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3044%[18]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同意314,150,776股,占比99.3302%[2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同意314,301,376股,占比99.3778%[21] -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同意314,300,376股,占比99.3775%[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同意243,201,818股,占比99.1035%[19] - 中小股东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同意243,283,218股,占比99.1367%[20] - 中小股东对《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同意243,433,818股,占比99.1981%[21] - 中小股东对《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同意243,432,818股,占比99.1977%[23] 其他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24] - 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5]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9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