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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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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6 03: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有效开展公司经营活动,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 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效性 自我评价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
华民股份(300345)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5-04-26 03: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概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37,083,456.18 元,实收股本为 577,814,895.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 1/3。 二、亏损原因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造成公司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年度是 2024 年(-2.98 亿元)、2023 年(-1.98 亿元)和 2018 年(-2.85 亿元)。 2024年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产业链价格持续下降,行 业企业亏损严重。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部分资产计提 了资 ...
华民股份(300345)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04-26 03:13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10.32亿元,较2023年减少12.17%[2] - 2024年净利润为 -3.43亿元,较2023年减少43.65%[16] - 2024年末资产总额36.45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49.02%[5] 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0.98%,较2023年减少19.03%[2] - 2024年资产负债率为85.09%,较2023年增加20.01%[24] - 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7.14,较2023年减少2.45[24]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业绩,探索科技与产业融合推进转型升级[28] 其他 - 预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鸿新、鸿晖等重要子公司[24] - 库存股减少454.75万元,下降42.86%,因限制性股票解禁[14]
华民股份(300345)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4-26 03:13
股本与注册资本 - 激励对象已自主行权股票期权350,129份[2] - 公司总股本由577,595,483股增加至577,945,612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577,595,483元变更为577,945,612元[2] 章程修改 - 原章程第一条增加职工合法权益相关内容[3] - 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为577,945,612元[3] - 原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辞任相关事宜[3] - 原章程第九条规定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致损责任[4] - 原章程第十一条修改高级管理人员定义[4] - 原章程第二十条修改已发行股份数[4] 股份限制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7]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等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和承诺[8]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多项事项[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能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等,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24]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5]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28] 制度调整 - 基于《公司章程》修订,同步调整配套制度[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修订后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1]
华民股份(300345) -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4-26 03:13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董事长、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相应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上述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综合考虑确定: 1、薪酬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董事长、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本年度新选 举、聘任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即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 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人员。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华民股份(300345) -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4-26 03: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已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 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华民股份(300345)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6 03: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连续 12 个月内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券 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 国债逆 ...
华民股份(300345) -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6 03:13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 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 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 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 资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 ...
华民股份(30034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6 03: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 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就"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 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进行了明确。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 ...
华民股份(300345) - 关于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6 03: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022年8月15日,公司与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鸿达 集团")就收购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 80.00%股权事项签订了《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5,600.00万元收购建鸿达集团持有的鸿新新能源80.00% 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欧阳少红持有建鸿达集团30.00%股权,其配偶刘平 建持有建鸿达集团65.00%股权;公司董事罗锋持有建鸿达集团5.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