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30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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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环境(300385)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5-02-17 17:16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此后,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
雪浪环境(300385)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5-02-07 17:28
会议相关 - 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 2025年1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员工持股计划 - 上述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完成证券账户开立,未买股票,相关工作推进中[1] 信息披露 - 公司将遵守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2月7日[4]
雪浪环境(300385)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0 17:04
2024年业绩亏损情况 - 2024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5亿元 - 4.9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677.87万元[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3.55亿元 - 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8172.75万元[3] 业务板块经营问题 - 制造板块受行业市场萎缩和需求减少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明显下降,完工项目效益未达预期[5] - 危废运营板块竞争加剧,整体收料价格下滑[6] 资产减值情况 - 2024年对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约1.8亿元[6] - 2024年对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约3000万元[6] - 2024年控股子公司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终止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32万元[6] 非经常性损益 - 本报告期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约为500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6] 业绩预告说明 -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结果,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7] -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财务数据[7]
雪浪环境(30038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09 18:0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6 特别提示: 3、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共同与中证乾元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乾元天道择时 5 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乾元 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8,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中证乾元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本次协议转让 完成后,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595,28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苏环保")持有公司股份 99,48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6%。根据杨建平先 生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与新苏环保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杨建平先生在弃权期间内无条件放弃其所持公司 33,314,594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 10 ...
雪浪环境(30038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09 18:02
会议安排 - 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2025年1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6] - 2024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体刊登会议决议公告和通知[6] 股份数据 - 公司总股本333,145,932股,有表决权股份299,831,338股[9] - 现场会议股东代表133,767,239股,占比44.6142%[9] -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1,543,984股,占比0.5150%[9] - 其他股东代表1,549,284股,占比0.5167%[10] 议案表决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135,009,423股,占比99.7770%[12] - 《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意135,010,123股,占比99.7775%[13] -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同意135,008,523股,占比99.7763%[14] 决议效力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7][8][9][10][14][15] - 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16]
雪浪环境(30038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9 18:0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 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何江华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 表决监事3名,其中现场表决2人,监事何江华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监事会认真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终止投资新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卓越终止投资新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 目是基于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的结果,有利于降低投资 风险,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2 二、审议 ...
雪浪环境(30038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9 18:02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1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合同终止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董事谢吴涛先生、顾正义先生、匡红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 决,由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签署解除协议是基于此前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已无法推进 的客观事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公司已审慎研究并与上海院协商一致,双方 不存在其他纠纷,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9 日下午 14:00 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9 人 ...
雪浪环境(300385)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5-01-09 18:02
会议相关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召开[1] 交易决策 -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卓越与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合同解除协议[1] - 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
雪浪环境: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4 18:13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分重大和一般舆情[2] - 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小组由董秘任组长[3][4] - 信息处理遵循及时、协同等原则[5] 处置措施 - 一般舆情小组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6] - 重大舆情采取调查等措施控制传播范围[6]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11]
雪浪环境: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12-24 18:13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 - 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程序合法有效[1] -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1] - 拟定的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推出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非关联监事同意实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