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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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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 创业慧康调研活动信息
2023-09-21 07:16
公司经营情况 - 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亿元,同比下降9.74%,扣非净利润0.18亿元,同比下降82.85% [2] - 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5亿元,同比增长12.14%,医疗行业业务营收3.18亿元,同比增长26.80%,扣非净利润0.12亿元,同比增长21.32% [2] - 受宏观环境影响,行业一季度需求改善不显著,二季度起新增客户订单持续增长,截至8月底同比订单金额增速约20% [2][3] - 上半年新增千万级别订单较去年同期增长200% [3] - 上半年基于微服务架构新一代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Hi - HIS累积签订22个项目,订单总金额约3.46亿,完成5个项目交付 [3] 业务合作与拓展 - 与飞利浦共同研发CTasy1.0版本电子病历产品,后续合作将延伸到医疗器械销售和代理,已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3] - 与浙大计算机创新研究院合作,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相关医学知识库及慧康 - 启真医疗大模型 [4] 战略规划 - 今年成功收购一家西部地区区域型公司,未来将在实现内部增长同时,利用资本市场审慎推进外延式发展战略 [3] 问答环节 产品融合 - 慧康 - 启真医疗大模型训练数据量丰富,相关系统已通过试点用户使用并发布,可改善临床病历质量和医疗质效 [4] 项目占比 - 目前医院项目占比70% - 80%,公共卫生项目占比20% - 30%,全年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订单比例约为60%和40% [4] 业务发展 - 今年物联网业务订单增长速度超越医疗软件类订单,未来医院端对物联网业务需求将扩大 [4] - 2019年中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后续参与多地医保信息平台及DRG/DIP系统建设,医保业务助力提升服务能力,虽收入占比不高但可促进医院端订单增长 [5] 行业影响 - 医疗反腐推动医疗卫生行业规范化,对医疗信息化未出现显著不利影响,部分地区曾导致招标延误 [5]
创业慧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09-05 16:08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6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 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 普通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0.00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
创业慧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09-04 18:14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63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 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 币3,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00.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00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
创业慧康(300451)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1 00:00
公司业务及产品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医疗卫生健康信息化的建设、研发及服务创新,产品涵盖智慧医疗、智慧卫生、医保、健康及养老等各种智慧场景[20] - 公司产品涵盖医疗卫生信息化应用软件、医疗卫生互联网应用、医疗卫生智慧物联网应用和医疗保障应用等四大产品服务板块[20] - 公司依托大数据应用技术和健康城市运营业务,构建医疗健康产业的物联网生态体系,重要产品包括“医疗物联网接入基础平台”和“数字病房”等[21] 财务状况及资金运作 - 创业慧康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至19.10%,应收账款比例增加至27.39%[33]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8,877.04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到位[39]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康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投入金额68,502万元,完成进度为86.04%[41] - 公司扩建总部研发中心和区域研究院项目投入23,795万元,完成进度为46.08%[41]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29,439万元,完成进度为101.23%[41] - 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6]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47] - 公司委托理财情况显示银行理财产品委托金额为3,5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48] - 公司未出售重大资产或股权,主要子公司为杭州慧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医疗物联网服务[51] 股东情况及财务表现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3,136股,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包括葛航、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05]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流动资产总额为3,168,511,150.40元,较2023年1月1日的3,312,550,742.34元有所下降[116]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2,517,114,584.07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472,122,101.28元有所增加[117]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5,685,625,734.47元,较2023年1月1日的5,784,672,843.62元有所下降[116]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25.6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1.20亿元[121]
创业慧康: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08-25 19:2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473 号 致: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 92 号创业智慧大厦 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 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
创业慧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8-25 19:18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51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5 日 9:15 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 92 号创业智慧大厦二楼会议。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 ...
创业慧康: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2023-08-25 19:18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葛航先生与公司第二大股东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飞利浦")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较为接近,其他股东持股 比例较为分散。故截至目前,无任何单一股东能控制公司股东大会,无任何单一 股东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 大影响。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50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合计持股 3%以上股东张吕峥先生和浙江鑫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联合推荐:张吕峥先生和胡燕女士; 4、公司独立董事由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的蔡家楣先生、刘海宁先生、谭青女 士(会计专业人士)、凌云先生当选。 2、2023 年 8 月 25 日,经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第八届董事会的换届。本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七人,分别由第一大股东葛航先生推荐的应晶先生和葛波休先生、第 二大股东飞利浦推荐的 KWOK WAI AN ...
创业慧康: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意见
2023-08-25 19: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慧康")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 司认定将处于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结合公 司目前股东现状情况,目前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拥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公司目前不存在持股 50%以上或可以 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单一股东,不存在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不存在能 够单 ...
创业慧康: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08-25 19:18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54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和第 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并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 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张吕峥先生 2、非独立董事:张吕峥先生、胡燕女士、应晶先生、葛波休先生、KWOK WAI ANDY HO(何国伟)先生和叶江先生 3、独立董事:蔡家楣先生、刘海宁先生、谭青女士、凌云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
创业慧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5 19:17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锦剑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锦剑先生符合《公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 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中阳先生、高春蓉女士和余小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陈中阳先生、高春蓉女士和余小益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 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