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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9:09
信息披露制度依据与义务人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监高、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等[3] 信息披露原则与方式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6] - 公开披露信息指定媒体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中选,不得先于指定媒体披露[6] - 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1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8]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8] - 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2][2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预告[22][23]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会议相关披露要求 - 可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4]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涉及重大事件及时公告[27] - 监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经登记后公告[27] - 股东会结束当日内将相关文件报送深交所,经审查后在指定媒体刊登决议公告[2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工作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延期的需公布新日期[27]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披露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38]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0] 合同与重大事件后续披露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40] - 已披露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披露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4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3]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重大事项需经审议[44][46]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48] - 重大事件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批后提交交易所审核披露[50] - 信息发布由证券部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交易所平台披露,报送相关机构并归档[52][53] 其他规定 - 收到监管部门特定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给相关人员[55][56] - 相关部门草拟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5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63] -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63]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64] - 自重大事发生之日或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6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64] - 证券部保管相关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6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7] - 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重大信息问询[6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重大事项应于方案基本确定当天书面通知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69]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答复意见整理分析,相关书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70] - 董事、监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70]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为分管范围第一责任人[73] - 拟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76] - 董事、监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78]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82]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8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82]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应安排陪同并记录沟通内容[83]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存在错误等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84] - 董监高不得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84] - 境内外发行融资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84]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制度确保真实准确[85]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85] - 审计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执行情况并报告[85] - 制度与法律法规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87]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8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89]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订[90]
惠伦晶体: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6-27 19:09
公司治理 - 2024年6月2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提名第五届候选人[1] - 7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成员[2] - 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2] 股权情况 - 赵积清持有54,165,523股,为实际控制人[6] - 韩巧云、邢越各持有1,161,819股[9][10] - 程益群等多人未持股[12][13][14][16][18][19]
惠伦晶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裴娟娟)
2024-06-27 19:0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6]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9]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9]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惠伦晶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圣来)
2024-06-27 19:09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圣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6]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有相关限制[7][8]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且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11]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13]
惠伦晶体: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9:09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7] - 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11] - 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或解聘[13] 特殊措施与认定 - 超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8] - 关联人范围按《股票上市规则》认定标准执行[15] 后续流程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备公告[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惠伦晶体: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2024-06-27 19:09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2名非职工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2] 任期与选举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3] 会议相关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 - 召开监事会会议和临时监事会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8]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1] 表决与决议 -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2]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 其他 - 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6]
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7 19:09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其中,董事邢越、肖德才、王圣来、谭立峰、 李锋、程益群、赵亚彬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积 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赵积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会董事同意提名赵积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
惠伦晶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锋)
2024-06-27 19:09
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 - 李锋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1] 候选人任职条件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6] - 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分[7][8]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9][10]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0] - 任职遵守规定,确保精力履职并独立判断[10]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1]
惠伦晶体: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7 19:09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5日召开,现场会议15:00开始[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3] -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8:00 - 12:00、14:00 - 17:00[9] 投票相关 - 议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2人[6] - 议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需二分之一以上[7]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460,投票简称为惠伦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 - 15:00[16] 登记与委托 - 登记方式为现场、信函或传真,不接受电话登记[9] - 登记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9] - 授权委托出席2024年7月15日股东大会[19] -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印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自制均有效[21] 其他 -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10] - 出席人员会前半小时带证件原件到会场登记[10] - 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一项,打“√”为准[21]
惠伦晶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
2024-06-27 19:0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决策 - 董事、高管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还需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9]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1] 资料提供 - 薪酬与考核工作组为决策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11] 细则施行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