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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30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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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0,重磅罚单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06:54
公司处罚概况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1] -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4] - 公司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并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 [6] 违法事实详情:信息披露违规 -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2] - 2020年累计资金占用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12% [2] - 资金以采购设备、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 [2] 违法事实详情: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 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虚增成本费用及虚增收入 [3]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比15.79% [3]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比0.91% [3] 相关责任人员处罚 -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5][6] - 赵积清组织、实施并指使了资金占用及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5] - 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巧云、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5][6]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分别被处以60万元和80万元罚款 [6] 公司基本信息与市场表现 - 公司全称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7] - 公司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并于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 - 截至1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价为9.02元/股,总市值为25.33亿元 [7]
股市必读:ST惠伦(300460)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62.08万元
搜狐财经· 2026-01-13 01:48
股价与交易表现 - 截至2026年1月12日收盘,ST惠伦股价报收于9.02元,单日上涨10.27% [1] - 当日换手率为11.33%,成交量为31.81万手,成交额达2.82亿元 [1] - 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62.0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62.6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499.42万元 [1][2] 监管处罚与违规事实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0年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公司在2021年、2022年通过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费用,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处罚结果与公司回应 - 监管机构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亦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合计罚款700万元 [1][2] - 公司表示已归还占用资金,生产经营正常 [1] - 公司表示该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ST惠伦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合计被罚1140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00:05
行政处罚概况 - ST惠伦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2] 违法事实详情 -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5.12% [4] - 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及调节利润 [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 [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 [6] 公司所受处罚 - 广东证监局对ST惠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7] 相关人员责任认定与处罚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8][9]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和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8][9] - 时任总经理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9]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9] 公司背景与现状 - ST惠伦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 [9] - 公司于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并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 [9] - 截至1月12日收盘,ST惠伦股价为9.02元/股,总市值为25.33亿元 [10] 关键市场数据(截至1月12日) - 股价当日振幅14.79%,换手率11.33%,成交额2.82亿元 [11] - 公司总股本2.81亿股,流通股2.81亿股 [11] - 公司市净率为4.54,每股净资产1.99元 [11] - 公司市盈率为亏损状态,每股收益为-0.95元 [11]
300460,重磅罚单!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00:02
行政处罚概况 - ST惠伦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2] 违法事实详情 - 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4][5] - 2020年以采购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 [5] - 2020年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12% [5] - 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虚增成本费用及虚增收入 [4][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 [5]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 [5] 公司处罚结果 - 广东证监局对ST惠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6] 相关人员处罚结果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7][8][9]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以及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8][9] - 时任总经理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9]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9] 公司现状与回应 -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9] - 公司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 [9] -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9] - 公司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 - 截至1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价为9.02元/股,总市值为25.33亿元 [10]
300460,重磅罚单!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00:02
行政处罚概况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2]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7] 违法事实一: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 2020年,公司以采购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 [4] -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5.12% [4] - 该资金占用事项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4] 违法事实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 2021年及2022年,公司存在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 [5][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比15.79% [6]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比0.91% [6] 相关责任人处罚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8][9][10]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9][10] - 时任总经理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时任总经理姜健伟被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10] 公司现状与回应 -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并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将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 [10] - 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 [10] - 公司于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0] 市场数据(截至1月12日收盘) - 股价报收9.02元/股,总市值25.33亿元 [11] - 当日股价振幅达14.79%,换手率11.33%,成交额2.82亿元 [12] - 公司动态市盈率、静态市盈率及市盈率(TTM)均为亏损状态,市净率为4.54 [12]
钧达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ST惠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 公告精选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2 22:53
并购重组 - 盛达资源拟以现金2.695亿元人民币收购广西来宾金石矿业55%股权 其核心资产为妙皇铜铅锌银矿采矿权及花蓬—那宜、花候—花仪两处铜铅锌银矿探矿权 [1] - 中原环保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格沃公司及新泓公司100%股权 旨在提升污泥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业务的协同管理能力及再生水利用业务的融合度 [2] 增减持 - 恒实科技股东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计划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1.5% 不高于总股本的3% [3]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于2025年11月16日至2026年1月9日累计减持中电港759.69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0.999724% 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4.999999% 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 [4] - 佰维存储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计划减持不超过934.2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减持原因为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5] - 钧达股份控股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3% 即不超过872.54万股 [6] 风险事项 - ST惠伦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及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虚增成本费用和收入等违法行为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300万元人民币罚款 [7] - 雄塑科技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因未对相关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8]
ST惠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披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浪财经· 2026-01-12 19:46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 - 2020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 期末余额2663万元[1] - 2021年至2022年公司存在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的行为[1] 监管处罚决定 - 广东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300万元罚款[1] - 对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等相关人员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6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1] 事件影响评估 - 经认定 此次信息披露违规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 -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1]
ST惠伦(300460) -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6-01-12 19:45
业绩造假数据 - 2020年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净资产5.12%[3] - 2021年虚增成本费用863.90705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863.907052万元[4] - 2022年虚增成本费用2395.469238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395.469238万元[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386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08.477817万元[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443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131.413488万元[6] - 2021、2022年虚增营收分别占当期披露营收的3.89%、15.79%[6]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076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6.13%;2022年虚减利润140.893934万元,占0.91%[6] 处罚情况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9] - 赵积清被给予警告,并处400万元罚款[9] - 韩巧云、邓又强分别被处以150万元罚款,韩继玲被处以80万元罚款,姜健伟被处以60万元罚款[9] 其他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致,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11]
ST惠伦(300460) -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6-01-09 19:06
监管与风险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3]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3] 信息披露 - 公司需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2] - 2025年4月29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文件[4] 后续计划 - 满足条件后申请撤销风险警示[5]
惠伦晶体索赔递交立案,财务造假已被处罚
新浪财经· 2026-01-07 15:36
财务造假与处罚 - 惠伦晶体因虚构上亿营收、为掩盖数千万资金占用而伪造财务报表,被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被ST [1] - 广东证监局查明的违法事实包括三方面: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虚增成本费用以及虚增收入,构成“资金占用—造假掩盖—持续违规”的完整违法链条 [1][3] - 监管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处以警告并罚款400万元 [2][4] 具体造假手段与资金占用 -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七家公司支付款项,款项最终通过层层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账户 [1][3] - 被占用的资金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实控人个人借款,2020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达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12% [2][3] - 公司2020年年报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作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2][3] - 为掩盖资金占用,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通过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在账面虚构资产,再通过结转成本和摊销费用处理,导致2021年和2022年年报均存在造假 [2][3] 投资者维权信息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递交一批次案件至法院立案审理,维权仍可加入 [1][2] - 投资者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