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30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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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企业集体遭警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6 21:56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末至2026年初,东莞地区至少6家企业和机构因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及内控等问题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显示出监管对上市公司及后备企业信息披露瑕疵行为的从严监管立场 [1] - 监管部门在处理违规行为时采取“双罚制”,不仅处罚公司,还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以提高违规成本,督促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勤勉尽责 [5] - 市场人士认为,监管处罚传递出明确信号,上市公司及实控人、高管必须强化合规意识,筑牢公司治理和内控防线,否则将受到严惩 [6] 被监管企业案例总结 - **ST泉为**: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内控缺陷被采取监管措施 [2] - 关联方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9日至2月7日期间从公司获得借款130万元,构成资金占用,占用资金已清偿 [2] - 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缺失、印章管理漏洞两项内控重大缺陷,但在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未如实披露 [2] - **拓斯达**:因营业收入核算不准确等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 - 2023年向某客户销售时,在客户未获商品控制权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796.86万元,导致当年多确认利润238.29万元,2024年则相应少确认 [3] - 2024年账面确认的403.69万元成本实际已于2023年完工,导致2023年少确认成本、多确认利润,2024年多确认成本、少确认利润 [3] - 还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及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 - **熵基科技**:因多项财务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3] - 问题包括收入确认不准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研发费用核算错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及关联交易披露不一致 [3] - 公司董事长车全宏、总经理金海荣、财务总监王友武、董事会秘书郭艳波被认定未勤勉尽责 [3] - **ST惠伦**:因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140万元 [1][4] - 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累计资金占用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净资产的5.12% [4] - 2021年和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9万元和6233万元 [4]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实际控制人赵某清被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其他时任高管分别被警告并罚款60万至150万元不等 [4][5] - **光博士激光**:作为后备上市企业,因内部治理与信披合规问题被监管警示 [5] - 问题包括财务内控存在缺陷、违规跨期确认收入、未如实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 [5] - 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武、总经理刘文、董事会秘书刘洋、财务负责人陈华香因未勤勉尽责被一并追责 [5] - **东莞证券**:因客户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被上交所书面警示 [6] - 2024年7月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被要求整改后,2025年11月再次出现客户频繁异常交易 [6] - 因多次发生同类违规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 [6]
东莞6家企业近期遭监管警示,ST惠伦被罚超千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6 20:01
核心观点 - 2025年末至2026年初,东莞地区至少6家企业和机构因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违规问题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显示出监管对信息披露瑕疵行为从严监管的明确信号 [2] - 被处罚案例揭示了上市公司及后备企业在关联方资金占用、财务造假、收入确认不准确、内控缺陷等方面存在普遍问题,监管通过“双罚制”追究公司及相关个人责任以提高违规成本 [6][8] 涉及企业违规详情 - **ST惠伦**:因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140万元 [2][5] - 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累计资金占用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净资产的5.12% [5] - 2021年和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9万元和6233万元 [5]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实际控制人赵某清被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其他时任高管分别被处以60万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6] - **ST泉为**: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内控缺陷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3] - 关联方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9日至2月7日期间从公司获得借款130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已清偿) [3] - 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缺失、印章管理漏洞两项内控重大缺陷,但未在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如实披露 [3] - **拓斯达**:因营业收入核算不准确等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 - 2023年向某客户销售时,在客户未获商品控制权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796.86万元,导致当年多确认利润238.29万元,2024年相应少确认 [4] - 2024年账面确认的403.69万元成本实际已于2023年完工,导致2023年少确认成本、多确认利润,2024年多确认成本、少确认利润 [4] - 还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及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4] - **熵基科技**:因多项财务信披违规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4] - 问题包括收入确认不准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研发费用核算错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及关联交易披露不一致 [4] - 公司董事长车全宏、总经理金海荣、财务总监王友武、董事会秘书郭艳波被认定未勤勉尽责 [4] - **光博士激光**:作为后备上市企业(曾计划北交所上市),因内部治理与信披合规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7] - 问题包括财务内控存在缺陷、违规跨期确认收入、未如实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 [7] - 时任董事长刘武、总经理刘文、董事会秘书刘洋、财务负责人陈华香因未勤勉尽责被一并追责 [7] - **东莞证券**:因客户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 [7] - 2024年7月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此后多次出现客户频繁异常交易,且多次发生同类违规行为 [7] - 2025年11月再次出现客户频繁异常交易,违规情节较为严重 [7] 监管趋势与行业影响 - 监管部门在处理违规行为时采用“双罚制”,不仅处罚公司,还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提高了违规成本 [6] - 市场人士认为,上述处罚传递出对信息披露瑕疵行为从严监管的明确信号,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关键少数”必须树牢公司姓“公”的理念,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筑牢公司治理和内控防线 [8]
2026第3周周记:这九家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案值得关注
搜狐财经· 2026-01-16 16:02
监管动态与公司立案调查 - 天普股份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后首个交易日股价跌停 [2] - 向日葵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后首个交易日股价以每股4.96元一字跌停 [2] 行政处罚与财务造假 - 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约1.57亿元,虚减利润约166万元,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 [3] - ST惠伦存在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及虚增成本费用、收入等违法事实,导致2020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300万元 [4] - 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累计约4.15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并导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250万元 [4] - ST任子行在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通过子公司虚构资金循环,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7329万元,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及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500万元 [6] 风险警示状态调整 - 新亚制程股票自1月13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新亚”变更为“新亚制程” [5] - 易事特股票自1月14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易事特” [5] - ST宁科因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股票自1月14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ST宁科”变更为“ST宁科” [5] 投资者诉讼进展 - 部分投资者诉ST任子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得一审胜诉,诉讼时效尚未届满 [6] - 律师团队列出了涉及向日葵、天普股份、聚石化学、ST惠伦、朗进科技、新亚制程、易事特、ST宁科、ST任子行等多家公司的初步索赔条件及可登记损失的时间区间 [7]
ST惠伦财务造假被罚300万 广发基金中信证券资管持股
中国经济网· 2026-01-14 16:49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 公司ST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于2025年4月24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并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7号) [1]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2020年,公司以采购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实控人赵积清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2020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5.12% [1] - 截至2025年3月,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 [1] - 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资金占用事项,构成重大遗漏 [1][2] 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为掩盖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并在账面虚构资产的方式虚增成本费用 [3] - 此举导致2021年虚增成本费用约863.91万元,虚减利润总额约863.91万元;2022年虚增成本费用约2395.4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约2395.47万元 [3]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通过三种方式虚增收入:与7家客户签订虚假订单、虚构业务单据并虚假发货;对3家客户未实际提货的产品确认收入;对多确认的收入未进行冲减处理 [4] - 以上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548.9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约840.5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1708.48万元;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约6233.36万元,虚增营业成本约4101.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2131.41万元 [4] - 虚增的营业成本中有约123.16万元与资金占用形成的材料采购结转成本相重叠 [4] - 综合来看,2021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 [5] - 2022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 [5] 相关责任人员认定及处罚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组织、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资金占用行为 [5][7]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分管销售和采购)和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负责财务管理)被认定为知悉并参与相关虚构业务、未勤勉尽责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6]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2020年)和时任总经理韩继玲(2021年、2022年)被认定为未勤勉尽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7] -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韩巧云、邓又强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韩继玲处以80万元罚款;对姜健伟处以60万元罚款 [7] 公司股东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 - 公司股东总数为30,807户,平均持股数为9,116股 [9] - 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32.74万股,持股比例为14.36% [9] - 第九大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08.30万股,持股比例0.39% [8][9] - 第十大股东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持股101.63万股,持股比例0.36% [8][9]
连续两年财务造假,A股一公司被重罚1140万,年内6家公司集体被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4 16:38
文章核心观点 - 2026年初延续了2025年以来的“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多个上市公司在短期内收到罚单,标志着以“长牙带刺”为特征的监管新常态已全面确立,其核心逻辑转向对市场全链条、全生态的深度重塑与威慑预防 [1][12] - 监管呈现“以罚促改”的明确导向,处罚目的并非单纯逼迫公司退市,而是督促其提速解决问题,对于积极整改的公司仍给予重回正轨的机会 [5][10] - 监管手段呈现三大特点:退市新规发威加速市场出清;追责重点穿透至“关键少数”并打击整个造假生态圈;科技赋能与立体追责体系构建持续威慑 [12][13][14][15] 2026年初监管处罚案例总结 - **ST惠伦案**:因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被重罚1140万元,其中实控人被罚400万元,个人罚款力度高于公司 [1][2][4] - 资金占用:2020年以采购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付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关联方账户,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占当年末净资产的5.12%,未披露 [3] - 财务造假:为掩盖资金占用,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5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845万元;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约6233万元,虚减利润总额约141万元 [3] - 后续影响:公司已被ST,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已于2025年3月归还本息,但根据规定,最早需至2027年1月才可能申请摘帽 [4] - **天普股份案**: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被立案,可能涉及股票操纵问题,在被立案调查次日股价开盘跌停,年内股价已跌去17% [7] - 公司背景:2025年曾暴涨16倍,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亿元,净利润仅1785万元 [7] - **聚石化学案**:因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造假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合计罚款67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主体被罚240万元 [7][8] - 造假细节:虚增营业收入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虚减利润总额166.29万元,分别占当期对应项目绝对值的8.32%、8.51%和6.81% [8] - 造假手段:包括与受控空壳公司进行无实货贸易、介入无商业实质的贸易链条、虚构销售并闭环回购三类 [8] - **其他公司案**:年初9个工作日内至少有6家公司被罚,但涉及财务造假的仅ST惠伦和聚石化学两家 [7][9] - **ST尔雅**: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实控人占用资金超过1亿元 [9] - **西藏珠峰**:涉及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违规,包括未告知股份代持及隐瞒与其他大股东关联关系 [9] - **宝新能源**:因实际控制人2017年股份代持未如实披露及2021年违规减持被点名 [9] 2025年监管态势回顾与特点 - **整体处罚规模**:2025年全年超过80家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近80家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1][12] - **退市情况**:15家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数量创下历史纪录 [1][12] - **监管特点一:退市新规发威**:新规设定了“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即退市”等清晰严厉的红线,加速市场出清,迫使公司回归真实业绩与公司治理 [13] - **监管特点二:“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处罚责任穿透,对实控人、董事长等“关键少数”处以远超公司罚金的个人罚款;同时联合多部委追责配合造假的中介机构、供应商等“帮凶”,旨在斩断造假利益链 [14] - **监管特点三:科技赋能与立体追责**: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进行“穿透式”监管;完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紧密衔接的立体追责体系,并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构建持续威慑 [15] 2026年监管趋势展望 - **趋势一:全面严监管延续**:预计2026年仍将是监管主基调,受罚公司数量可能再创新高 [9] - **趋势二:处罚类型多样化**:除财务造假外,关联方资金占用、控股股东信披违规、实控人个人违法行为等都将招致处罚,旨在“以罚促改”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10] - **趋势三:问题暴露与解决后,处罚数量预计将下降**:随着监管督促公司整改解决问题,未来被罚公司数量预计将呈下降态势 [10]
9天6张罚单!监管动真格:罚公司更要罚到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4 10:39
文章核心观点 - 2026年初中国资本市场延续了2025年以来的“零容忍”高压严监管态势 多家上市公司因违规被处罚或立案[1] - 监管逻辑清晰 旨在通过重罚和退市等手段“以罚促改” 促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1] 监管动态与处罚案例 - 2026年开年前9个工作日 至少有6家上市公司收到罚单或立案通知[1] - ST惠伦因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被重罚1140万元 其中公司实控人被个人罚款400万元 罚款力度高于公司[1] 监管政策与趋势 - 退市新规发挥威力 财务造假“连续三年”即触发退市 空壳公司无处可逃[1] - 监管遵循“追首恶、打帮凶”原则 重罚实际控制人并深挖造假利益链[1] - 科技赋能“穿透式”监管 使复杂造假行为难以隐藏[1] 历史监管背景 - 2025年有超过80家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1] - 2025年有15家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创下历史纪录[1]
股市必读:ST惠伦(300460)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58.14万元
搜狐财经· 2026-01-14 02:29
交易与市场表现 - 截至2026年1月13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8.91元,下跌1.22% [1] - 当日换手率为7.32%,成交量为20.56万手,成交额为1.84亿元 [1] - 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58.14万元,而游资资金净流入1015.9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42.17万元 [1][2] 监管处罚与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2] - 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2020年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违规行为还包括:在2021年、2022年通过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费用,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监管机构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警告及罚款 [1] - 公司表示已归还占用资金,生产经营正常,且该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惠伦晶体及实控人等被罚1140万
南方都市报· 2026-01-13 17:10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因2020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未披露资金占用、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处以罚款,罚款合计共1140万元 [1] -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 [2] - 为掩盖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在账面虚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并通过结转成本和摊销费用的形式虚增2021年、2022年成本费用,虚减相应年份利润总额 [2]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详情 - 公司披露的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 [3]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38.6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44.3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 [3]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07.6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1,408,939.3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 [3] 监管处罚措施 -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3] -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3] - 其余4名时任高管分别被处以60万至150万元不等罚款,所有罚款合计1140万元 [4] 公司回应与整改 - 公司表示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4]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
惠伦晶体领正式处罚,索赔持续征集中
新浪财经· 2026-01-13 16:17
财务造假与处罚 - 惠伦晶体于1月12日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4] - 处罚原因为2020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未披露资金占用、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1][4] - 公司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实控人兼时任董事长赵积清被罚400万元,其余4名时任高管分别被处以60万至150万元不等罚款[1][4] - 违法行为构成一个完整的“资金占用—造假掩盖—持续违规”违法链条[2][4] 具体造假手段与资金占用 -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七家公司支付款项,款项最终通过层层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关联方账户[2][4] - 被占用资金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实控人个人借款[2][4] - 2020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达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12%[2][4] - 公司2020年年报对上述资金占用未作披露,构成重大遗漏[2][5] - 为掩盖资金占用,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通过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在账面虚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再通过结转成本和摊销费用方式处理[2][5] - 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2][5] 投资者维权信息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4]
公司快评︱业绩承压+虚假记载被罚,重塑信任成为ST惠伦当务之急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3 12:13
公司受罚与财务表现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 - 违法违规行为涉及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未披露资金占用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1] - 公司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实控人兼时任董事长赵积清被罚400万元[1] -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7%,归母净利润亏损7612万元,同比下降4566.6%[1] 市场影响与公司现状 - 因违规行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惠伦”[1] - 事件导致公司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投资者信任度大幅下降,股价波动反映市场不安[1] - 公司业绩承压,亏损额进一步扩大[1] 公司回应与改进措施 - 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 公司需要全面审视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2] - 对于此前存在的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等问题,公司应深入调查并追究责任人责任,防止再发生[2] - 公司应严格按照《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特别是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2] 治理结构与未来发展 - 公司需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职责,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督和约束[2] - 公司应加强对实控人的管理和约束,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 - 在解决内部问题的同时,公司需关注市场需求变化,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2] - 公司应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提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赢得市场认可[2] - 公司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透明度和合规性,以走出困境,重新赢得投资者信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