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搜索文档
四方精创: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18:45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初余额492,065,133.56元[2] - 半年度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180,450,525.32元[2] - 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129,786,319.70元[2] - 半年度余额542,729,339.18元[2] 深圳前海乐寻坊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初余额2,768,730.00元[2] - 半年度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1,510,400.00元[2] - 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521,855.59元[2] - 半年度余额3,757,274.41元[2] 四方精创资讯(香港)有限公司 - 2024年初余额407,377,740.99元[2] - 半年度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176,922,494.22元[2]
四方精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28 18:45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2024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2][6]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2] -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变更影响 - 执行变更后未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5] - 审计、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7][8][9] 备查文件 - 包括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等[10]
四方精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08)
2024-08-28 18:4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内容[11]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6]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5] - 临时报告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披露[2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30]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9]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 其他规定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需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3]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等文件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8]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4]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4]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37]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41]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进行检查监督[41]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3]
四方精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08)
2024-08-28 18:43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尚未 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会、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 ...
四方精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08-28 18:43
报告确认 - 公司董监高确认《2024年半年度报告》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 - 公司董监高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签字情况 - 周志群、陈荣发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签字确认[4] - 黄开炳、邓玉桂等监事对报告签字确认[5]
四方精创: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8 18:4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20,725,388股,发行价19.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88.40元,净额388,611,585.41元[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4,292,321.38元,余额158,454,093.95元[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34,292,321.38元,累计投入进度为60.29%[19] 募投项目情况 - 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36,957.20万元,调整后28,861.16万元[4] - 2024上半年实际投入募投项目2359.63万元,尚未支付[3] - 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88,611,585.41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34,292,321.38元,投资进度为46.53%,本年度实现效益1,664,001.77元[19]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0,000,000.00元,投资进度为100%[19] 其他情况 - 2024年3月15日,公司同意调整“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至2025年3月[15] - 公司以募集资金5,979.14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合规,管理无违规行为[12][16]
四方精创: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31 18:07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以53,064.927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分配31,838,956.5元[2] 权益分派 - 以530,649,2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元现金(含税)[3] - 深股通投资者等每10股派0.54元[3] - 不同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标准不同[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4] - 公司委托代派的A股股东红利2024年6月7日划入账户[6] 分派对象 - 截止2024年6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全体股东[5] 其他信息 - 部分A股股东红利公司自行派发[7] - 咨询地址及电话[8] - 公告2024年5月31日发布[9]
四方精创:2023年度股东决议公告
2024-05-23 19:31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3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2,728,206股,占总股份30.6659%[6] 议案审议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8284%,反对股数占比0.1716%[8][10][17][18][19][21][22] - 中小股东对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1.7934%,反对股数占比98.2066%[9][10][18][19][21][22] 其他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等均合法有效[23] - 备查文件包括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4][25]
四方精创: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3 19:31
会议时间 -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6]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刊登《股东大会通知》[6]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6]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62,443,822股,占比30.6123%[8]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0名,代表股份284,384股,占比0.0536%[8] - 出席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162,728,206股,占比30.6659%[10]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162,448,922股,占比99.8284%,反对279,284股,占比0.1716%,弃权0股[14][15][16][17][18][20][21][22][24][25] - 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同意5,100股,占比1.7934%,反对279,284股,占比98.2066%,弃权0股[19][20]
四方精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0 18:4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四方精创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洋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劲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 | |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 是 | |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