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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3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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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300468.SZ):上半年净利润4396万元 同比增长19.46%
格隆汇APP· 2025-08-28 21:33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3.07亿元 同比下降10.3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6万元 同比增长19.46%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11万元 同比增长25.32% [1]
四方精创(3004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8 21:0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8][12][1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0][11][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提议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议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3] 投票与提案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5] - 董事会及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25] 通知与实施规定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延期或取消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3] 信息披露与候选人规则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董事候选人资料应披露相关工作情况[29] 选举规则 - 选举董事除选一名外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董事会和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3] - 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资料经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33]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中小投资者与计票规则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42] - 持反对意见股东表决权超半数需另行推选计票和监票人[47] - 经半数以上同意推荐人士履行计票或监票职责[47]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7]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公布新日期且股权登记日不变[38] - 取消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需开会审议[38]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5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5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0]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5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51]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5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3]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5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6] - 规则抵触国家法律应及时修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6]
四方精创(30046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投资决策 - 控股 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企业对外投资视同公司事项[5]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及时披露[10] - 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重大投资决策前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13] 决策程序 - 股东会或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决议时利害关系股东或董事回避表决[11]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对外正式签署[13] - 处置对外投资前分析论证并提交股东会审批[14] 投资管控 - 严格控制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规模[14]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4] - 董事会指派人员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15] - 董事会了解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未达预期查明原因追究责任[15] 投资处置 - 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6] - 投资有悖发展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7] - 处置对外投资审批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且符合法规[17] - 对外投资收回或转让时做好资产评估防资产流失[17] 部门职责 - 各部门按分工行使投资管理职能[19] - 项目投资指定部门管理,股权投资等由财务部门管理,审计部监督审计[19] - 财务部门核算符合规定,审计部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整改建议[19] - 负责部门对投资项目即时跟踪并向经营管理层汇报[19]
四方精创(300468)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08)
2025-08-28 21:03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 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 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
四方精创(3004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进一步完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 ...
四方精创(30046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08)
2025-08-28 21:0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的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 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 ...
四方精创(30046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08)
2025-08-28 21:03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为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下设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 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公司应当保证审计部人员配备,审计部人员不得兼任公司财务部门职务 ...
四方精创(3004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21:03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四方精创(3004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21:03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 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公司法》《担保法》《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 1 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三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相关部门应参照本管理制 ...
四方精创(3004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 外,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 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公司收到辞职报告后应及时对外披露 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