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30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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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6-22 15:4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变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减持规定 - 减持计划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8]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完成公告[10]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2]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转让额度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4] - 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5]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股份25%算可转让额度[2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6个月内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7] 额度调整 - 权益分派等致股份变化,可转让额度相应变更[21] 限售解除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剩余额度内自动解锁[22] 锁定权益 - 锁定期间董事、高管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22] 离任限制 - 董事、高管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及新增股份[22] 办法说明 - 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4]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27] 办法信息 - 办法由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制定[28]
濮阳惠成(30048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2 15:4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信息披露遵循公平、诚实、准确、持续原则[19]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管理架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董秘为负责人[10] - 证券部是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多项具体工作[10]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13] 违规限制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出现违规情形[14] 信息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接待调研及采访等情况[17] - 对信息审查分类,经保密、合规审查后由证券部披露[20] 说明会安排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 会前发布公告,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22]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30] 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31] 交流渠道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24] - 可安排投资者到公司或项目地现场参观[26]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28] 失职处分 - 工作失职致失误,公司将视情况处分[30]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0]
濮阳惠成(30048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2 15:45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6] 管理责任与实施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负责人[2] -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组织实施人[2] 档案与报告要求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档案[12] - 重大事项填写知情人档案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5] - 发生重大事件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15]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8]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至深交所[18] - 及时补充完善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信息[18] 违规处理与责任 - 发现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21]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信息[21] - 保荐人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报送结果备案并公告[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施行[25]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0]
濮阳惠成(3004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22 15:4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1/2,独立董事不少于1/3[6] 审议规则 - 12个月内累计同类交易涉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10]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临时召开,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5]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至少提前两日发出,方式有邮件等[15]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表决一人一票[19]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8]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决议备案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6] - 涉及须股东会表决等事项应及时披露[26] - 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等内容[27]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十年[30][31] 总经理职责 -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和问题[3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遇法律修订及时修订[35] - 规则适用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6月[36]
濮阳惠成(300481) -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22 15:45
制度相关 -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 - 审议通过修订部分管理制度及制定两项新制度议案[1][3] - 部分制度修订需提请股东会审议[1][2][3] -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3]
濮阳惠成(30048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22 15:45
董事离职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6] 董事离职手续与限制 - 董事离职后两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0] - 董事离职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0] - 董事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5] 董事股份减持规定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就任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5] 监督与制度实施 - 董事会秘书监督离职董事持股变动[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21]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20]
濮阳惠成(3004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2 15:45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包括会计报表附注等涉及金额占比情况[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情况[7][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8] 责任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等[11]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4]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4]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濮阳惠成(30048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2 15:45
担保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担保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1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董事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18] 审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9]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信息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4]
濮阳惠成(30048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2 15:45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5][35]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6][32]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公告[10] 资金使用与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20]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2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23] 决策与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查、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使用募集资金由具体部门填申请表,经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会签,财务部门执行[15]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2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并公告[24] - 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2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9] 项目实施与变更 - 募投项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不同类型项目由不同部门执行[2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9] -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主营业务[3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32]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2] 监督与检查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一次[35]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5][35]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36]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3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批准及项目进度[4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
濮阳惠成(3004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06-22 15:45
董事管理 - 证券部每月定期向董事发送财务报表等资料[8] - 公司为新任董事提供参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培训机会[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报告[9]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报告[9]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以上董事[7]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12] - 董事离职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其公开前有效[12] - 董事不得用公司公款个人消费,不得接受不利宴请[5] - 董事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应担责[6] - 董事审议授权事项应审慎判断并持续监督执行情况[11]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董事会有效运作,确保董事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13] - 董事长应保障股东意见在董事会传达,保障其提案权和知情权[28] - 董事长遇到重大事项应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集体决策[29] - 董事长应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14] - 董事长应保证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知情权[31] 高级管理人员要求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最大利益[16] - 高级管理人员应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变化及时报告[1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17] 公司治理 - 公司可聘请独立中介机构评价公司治理并披露建议[19] - 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