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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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300486)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1-19 21:02
财务管理体制 -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5] - 对下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每年考核一次[6] 人员资质与培训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11] - 财会人员后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14] - 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14] 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户存储和使用[20] - 一切资金收支纳入财务管理渠道,库存现金定额不得超30,000元[20] 记账与核算 - 记账方法采取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18] - 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结合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由会计制度规定[21] - 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原价、预计经济使用年限及预计残值确定折旧率,按税法规定办理[27] -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计提减值准备[31]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3] 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35] - 对外投资由证券部负责,财务部配合做可行性分析和财务核算管理[35] - 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全面可行性论证并出具规范研究报告[36] 利润分配 - 缴纳所得税后利润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48] - 法定公积金用于转增注册资本后留存部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9] 财务报告与审计 - 月度财务报表于月度终了后10天内对外提供[55] - 季度财务报表于季度终了后1个月内对外提供[55] - 半年度财务报表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对外提供[55] - 年度财务报表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55] - 公司应聘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56]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56] 财务检查与分析 - 财务部原则上每年至少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财务检查,特殊需要应随时检查[57] - 财务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特征对相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58] 其他管理 - 公司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采用通过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61] - 公司应按税务机关要求申购、使用和保管发票,指定专人管理并登记领用[62] - 发票仅限公司相关部门在营业、劳务收入等方面使用,不得虚开、代开、出借、出售[63] - 会计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整理归档,调阅和销毁需按规定办理[64] - 本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与解释[66]
东杰智能(300486)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5-11-19 21:02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 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 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 ...
东杰智能(30048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11-19 21:02
制度相关 - 规范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增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公平性[2,3,4] - 特定对象含持股5%以上股东等五类[2] - 接待遵循公平等六项原则[5,6] 接待流程 - 证券部专职接待,董秘组织协调与培训[9] - 接待前对方提供提纲,董秘审定后准备材料[9,12] - 来访需预约登记,沟通前签承诺书[12,19] 后续工作 - 交流做好记录并存档资料[12] - 活动结束两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3] 其他信息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生效[19,20] - 证券代码300486,简称为东杰智能[22]
东杰智能(300486)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5-11-19 21:02
公司人事 - 于广华被提名为东杰智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资格情况 - 截至通知发出日,于广华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相关承诺 - 于广华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承诺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1][2]
东杰智能(3004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9 21:0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有 关人员。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公司聘请的保荐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本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
东杰智能(3004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9 21:02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 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 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他 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 ...
东杰智能(30048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1-19 21:0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 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每一投票表决权 可以为"同意"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进行累积投票制。股东 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 ...
东杰智能(3004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19 21:0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杰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 ...
东杰智能(3004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9 21: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东杰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补充,公司董事遵守但不仅限于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 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职工人数超过三百人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应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 ...
东杰智能(3004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19 21:0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 ...